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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7省市692家“三磷”企业约四成存在生态环境问题

2019年08月20日 19:5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长江经济带7省市692家“三磷”企业约四成存在生态环境问题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高敬)记者20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长江经济带7省市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地方自查工作已结束。7省市“三磷”企业(矿、库)数量高达692家(个),其中有276家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占比40%。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说,“三磷”指的是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聚集了全国60%以上的涉磷企业,有磷矿229个、磷肥企业252家、含磷农药企业29家、黄磷企业85家、磷石膏库97个。

  276家“三磷”企业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其中,四川省问题最多,有91家;其余依次为云南77家,湖北67家,贵州30家,江苏9家,湖南和重庆各1家。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自查发现问题性质看,主要包括部分磷石膏库防渗措施不到位,对地下水环境安全形成较大威胁;部分磷石膏库未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井建设不规范或未按规定进行监测。磷肥企业主要是企业环境管理不完善和雨污分流不完善等容易被忽视但积累效应大的环境问题。黄磷企业主要是黄磷尾气“点天灯”、废气无组织排放、含磷原料及废渣等物料贮存场所未完善防渗措施等问题。含磷农药企业主要是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磷矿企业主要是矿井水超标排放、磷矿堆场及道路扬尘和未按规定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措施等问题。

  为做到分类施策、科学整治“三磷”企业,生态环境部提出“三个一批”要求,即以饮用水源地等敏感水体以及人口密集区为重点,以符合行业政策为基准,依法律法规关停取缔一批,消除“三磷”行业重大环境风险;以实现达标排放和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核心,整治规范一批,提高全行业环境管理水平;以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为导向,改造提升一批,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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