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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回乡创业遭勒索 纪委亮剑斩黑手

2019年08月21日 04:0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8月18日,尽管天气炎热,但位于河南省汝南县常兴镇大王庄村的“晨鸣超市”生意依然火爆,丰富的商品让周边的群众感到十分方便。

  “多亏你们的努力,我的烦心事才得以解决。”超市经理王红乐拉着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三室主任叶磊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要从今年4月的一天上午说起。叶磊一行下乡核实相关问题线索,正在大王庄村委会办公室和村干部谈话时,情绪激动的王红乐闯了进来。原来他听说县纪委监委有人来,就想当场反映情况。

  “你和我们走。”面对这种情况,叶磊并没有推脱,而是把王红乐带到了镇纪委谈话室认真听他诉说。

  “我原本想回乡开办超市,八字还没一撇就花了3万多元,你说亏不亏?”王红乐也毫不客气竹筒倒豆子般地述说原委。原来今年初,王红乐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回乡创业时,看中了村里一块闲置的土地,准备开办超市。村党支部书记王新建却告诉他,这块地虽然闲置,却被人承包了,只要你拿3万元,我就可以协调承包方与村里解除合同,把土地转让给你。王红乐给了王新建3万元后,3个月过去了,土地转包的事王新建却始终拖着不办。

  “这事一定得管!”叶磊当天下午向县纪委监委领导进行了汇报。

  “乡土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坚强力量,回乡创业有利于带动群众致富,必须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吸纳更多的人回乡创业。”第二天,县纪委监委决定成立调查组,由叶磊担任组长对此事进行调查。

  “你是不是拿了王红乐的3万元?都干什么用了?”调查开始,叶磊找到王新建开门见山地问。

  “那不是好处费,是王红乐让我帮他协调土地征用的钱。”王新建说。

  “土地是谁承包的?你是如何协调的?”叶磊追问。

  “土地是大王庄村集体的。不过人家的合同没到期,要想征用这块地,必须把钱补偿给承包方。”王新建解释说。

  “能不能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拿出来?”叶磊继续问。

  “承包合同早就丢了。”王新建回答。

  经了解,这块土地被承包后,大王庄村5年换了5任党支部书记、6名文书,承包合同确实在交接过程中丢了。

  面对如此情况,叶磊等调查组人员并未气馁。为掌握事实真相,他们连续与5名原党支部书记和土地承包方以及签订合同的见证人谈话。得出的结论是:合同已于去年10月30日到期。王新建所说的拿钱补偿承包方的事根本不成立。

  在调查组了解的事实面前,王新建承认,他虚构承包情况就是想向王红乐勒索钱财,而拖着不办是为了能要更多的钱。不久,根据王新建的违纪事实,汝南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他索要3万元好处费也退给了王红乐。

  此后,汝南县国土局、住建局对大王庄村集体土地进行摸底调查,重新建档立卡,对王红乐开办超市所征用土地的性质进行明确,及时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很快,一个占地3亩的大型超市在村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有28名贫困村民在此就业,实现了稳定增收。

  “今后我一定热情服务,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让父老乡亲买上放心物品,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王红乐表示。

  据了解,近两年来,汝南县像王红乐一样在外事业有成,带着资金、技术、人才回归家乡创业的有4000余人,总投资达10多亿元,带动全县8万人在家门口就业,人均年收入近2万元。(付华)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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