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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老人“消费犹豫期”,也是给保健品骗局一击

设老人“消费犹豫期”,也是给保健品骗局一击

2019年11月03日 04:38 来源:新京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设老人“消费犹豫期”,也是给保健品骗局一击

  ■ 来论

  近半数老人获取保健品信息的渠道是通过家人、朋友介绍,而将近8成老人遇到过保健品广告宣传夸大其词或与实物不符的问题……据报道,11月1日,《北京市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认知及消费状况调查结果》对外发布,市消协提出建议,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应增加限期一个月的“消费犹豫期”,在犹豫期购买的商品,可以退货。

  很多人都觉得,老年人遇事更冷静、处事更稳重。但这项调查给出的结论,却打破了很多人的惯常认知:有38.04%的老年人会后悔购买某款商品,表示消费可能是冲动型。

  这其实难言意外:一方面,不少老年人身受病痛折磨、恐惧衰老;另一方面,许多子女与老人之间疏于情感沟通。不少保健品销售人员就是瞄准了这些老年人的“痛点”,通过免费领取物品、知识讲座、茶话会等手段,对老年人嘘寒问暖、软硬兼施,让他们难以招架。因此,与其说这些老年人容易冲动消费,不如说是“骗子”的套路太多。

  然而按现行规则,即便消费者后悔了,能顺利退货的少之又少。因此,此次北京市消协提出的两点建议,无疑颇具现实针对性:一是健全保健品销售方式立法,加大对不法企业的惩罚力度;二是增加老年消费者撤回权利,让他们有机会退货。

  设老人购物“消费犹豫期”,显然是参照新消法里“网购后悔权”的规则设计。而在老人动辄陷入保健品骗局的当下,此举指向性明显:那就是通过制度保障,为老年人权益加一道“栓”,也是给保健品骗局的精准一击。

  当然了,再好的建议和举措,也需要保证其在现实的可操作性。由于大多数保健品都是入口之物,所以在增设消费者犹豫期允许退货之后,也要顾及正规厂商的权益,对相关退货标准、条件进行细化和明确,让买卖双方都信服。

  因此,为部分老年人消费者设立保健品消费犹豫期,是个值得肯定的思路,值得有关部门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

  □苑广阔(职员)

【编辑:张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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