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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乡镇教师职称评定“开门拓路”

山东为乡镇教师职称评定“开门拓路”

2019年12月10日 16:07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华社济南12月10日电(记者萧海川)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在即将开展的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山东将全面落实向乡镇学校倾斜政策,为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开门拓路”。符合条件的乡镇学校教师均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根据山东省相关政策设计,当地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可按照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的累计年限来申报相应职称,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其中累计年限达30年及以上者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达20年及以上者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要求。

  同时,为减轻教师职称评审材料负担,山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牢固树立为教师提供服务的工作导向,全面梳理在职称评审中需要教师提供的材料清单,尽量减少教师上报材料数量;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教师填报的论文著作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各不超过3项;坚持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压实评审专家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表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评价方式可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淡化论文、科研要求;在职称评定方面,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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