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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9年执行到位金额超261亿元

上海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9年执行到位金额超261亿元

2020年01月13日 21:5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上海1月13日电 (记者 李姝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2019年3月,“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今年上海各级法院执行到位金额261.4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上升11.7%。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中国法院的难题,对于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一些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不仅影响社会诚信,更对司法公正带来负面影响,民众亦对此反应强烈。

  自2016年以来,中国法院全力攻坚“执行难”问题。上海被中国官方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之一。

  官方数据显示,2019年,上海法院共执结案件15.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61.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9.4%和11.7%;共打击拒执犯罪39例,司法拘留1094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5万条,限制出境2066人次。

  上海高院方面透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质效分析系统中,上海的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等指标居中国大陆法院第一。

  上海高院执行局局长鲍慧民表示,2019年,上海法院源头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不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落地实施。与此同时,执行联动、执行协作方面也取得新进展。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查封、变价、发还、间接执行措施等多个执行环节如何贯彻善意执行精神进行了细化和强调。“所谓善意执行,即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鲍慧民强调,“善意执行和依法执行的关系非常密切,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最终都是为了规范执行行为,合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善意执行并不意味着强制执行的弱化。”

  上海高院表示,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继续依法规范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提升现代科技的深度应用,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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