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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件法规案交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审议

7件法规案交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审议

2020年01月18日 01:51 来源:新京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7件法规案交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审议

  昨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表决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新京报讯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昨天上午闭幕。大会表决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表决通过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多项决议。

  代表提出议案194件

  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了解到,从大会开幕,到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94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8件,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76件。

  按照议案内容分类,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48件;财政经济方面的47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的27件;农业、农村和农民方面的22件;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的20件;社会建设方面的16件;监察和司法方面的13件;其他方面的1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综合分析代表提出的194件议案,认为其中内容比较集中、针对性强、社会关切度高的四个方面,应给予高度关注,分别是代表提出的法规案7件,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乡村产业振兴、健全养老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三项议案交市政府办理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对于代表提出的7件法规案,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内容比较集中且针对性强、社会关切度高的优化营商环境、振兴乡村产业、健全养老长期护理保障体系问题,可归纳合并为三项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另外,代表们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华侨创新创业、中小学配餐等问题也比较关注,但议案数量相对较少,具体内容较为分散,建议这些问题不列为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记者了解到,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34件,合并为三项议案。分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健全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另外,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153件,按照法定程序研究办理。

  ■ 关注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对于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提供了依据。

  重型柴油车等应安装排放车载终端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在北京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设备和装置应当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在北京销售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相关环保标准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

  在北京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和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长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外埠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生产企业及零部件厂商应当配合开展在用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

  北京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驾驶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确保装载的污染控制装置、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设备和装置的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远程排放管理系统的功能;不得擅自删除、修改远程排放管理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

  《条例》明确,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或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外埠车辆在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的,应当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北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行驶。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具备远程排放管理功能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进行定期检验时,应当检查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联网情况,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无法联网或者不正常运行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时不予通过检验。

  《条例》还提到,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维修并复检,又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暂扣机动车行驶证。

  ■ 焦点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目前北京排放超标车辆“黑名单”数据库已有超标车辆20.5万辆。

  表决稿共作26处修改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王荣梅介绍,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加强源头防范,严格执行排放污染防治标准,强化政府部门执法协同与协作,推动车辆使用、检验维修、油品供应等各环节综合治理,加强京津冀区域协同,严格落实法律责任等方面。最后通过的表决稿共作了26处修改,涉及条例的22个条文。

  比如,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条提出,“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登记管理系统”。有代表提出,目前北京在实际工作中已开始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建议将“建立”修改为“使用”。

  一些建议也没有采纳。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条规定:“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车载排放诊断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当通知生产企业限期查找原因”,有的代表提出,同一型号机动车中百分之三十的不良率有些偏高,建议降低这一比例。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百分之三十的比例出自《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因此不作修改。

  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

  记者发现,条例提到了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主要内容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联合防治;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工作协作;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介绍,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的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三地制定相对统一的规范,有利于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为此,条例设专章规定开展区域联合防治、区域会商、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新车抽检机制、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等措施。

  研发机动车排放监管APP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于建华表示,从当前本市大气主要污染物PM2.5来源看,本地来源中移动源污染排放占比最大,达45%,在移动源当中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达64%。

  据介绍,北京市六次提前实施国家车辆排放标准,今年1月1日,已经全面实施国六(B)标准;同时,运用交通管控和经济鼓励等措施淘汰高排放老旧车、持续推广使用新能源车等。

  “北京市是全国唯一添加清净剂的城市,用于有效清除发动机燃烧产生的积碳。”于建华说,北京市五次提前实施地方油品标准,率先对全市1462个加油站、38座储油库和1026辆油罐车开展了油气回收治理。

  于建华介绍,北京研发了全国第一款用于机动车排放监管的执法APP,可自动统计、分析执法数据。同时,APP可自动将排放超标车辆纳入“黑名单”数据库,截至目前,“黑名单”数据库内超标车辆20.5万辆。

  同时,北京还搭建了全国首个重型柴油车排放在线监控示范平台,实时监控联网的重型车污染控制装置状况、排放数据、尿素添加情况等数据,可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车辆,要求车主尽早维修治理。目前,已有2.8万辆车安装了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平台联网。

  本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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