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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

内蒙古: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

2020年01月30日 13:0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30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30日对外消息指,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

  记者3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当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简称《通知》)。

  该《通知》称,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该《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区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和开考时间一并推迟。具体开学时间和报名、开考时间,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前向社会公布。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和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儿童早教中心、托幼等),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官方称,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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