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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浙内河货船2月8日12时起全员接受防疫检查

入浙内河货船2月8日12时起全员接受防疫检查

2020年02月08日 2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入浙内河货船2月8日12时起全员接受防疫检查
    工作人员登船检查 浙江港航供图

  (抗击新型肺炎)入浙内河货船2月8日12时起全员接受防疫检查

  中新网杭州2月8日电(记者 赵晔娇)为进一步做好内河货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人管住,货畅通”的原则,2月8日12时起,浙江省对所有经由省际入浙的内河货船船上人员实施防疫检查。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7日印发上述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湖北籍内河货船、始发港为湖北港口的内河货船、近14日内有湖北籍或到访过湖北的船员新上船任职的内河货船以及有举报线索或其他与疫情相关的内河货船等四类船舶的船上人员为重点检查对象。

  据介绍,浙江省将在7处内河省际入口,由卫生健康、公安、交通港航(地方海事)等部门联合设立检查站点,并按照“一点一方案”,定人定岗定责,实行24小时勤务。其中,上海入浙方向2处,分别位于嘉善红旗塘(杭申线)、平湖新棣(杭平申线);江苏入浙方向5处,包括嘉兴思古桥(京杭运河)、嘉兴王江泾(乍嘉苏线)、湖州南浔(长湖申线)、湖州太湖(杭湖锡线)、长兴洪桥(杨家浦支线)。

  有关部门提醒入浙船舶注意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令,有序接受检查。检查流程具体包括船员信息登记、始发港目的港等的船舶信息登记,并对船上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上述检查经评估后,须留观的船舶,将前往指定停泊区,其船上病员送诊,其他人员送往集中医学观察点;而无须留观的船舶将予以放行。值得一提的是,文件明确,各地对放行后的船舶不得限制航行、停泊、作业,不得重复检查。

  上述防疫措施结束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完)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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