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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 推动“零见面”登记

北京试点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 推动“零见面”登记

2020年02月15日 2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 杜燕)自今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大兴、顺义、延庆七个区试点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登记“快捷办”“自助办”。

  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告知承诺制度适用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以及股权出质登记。

  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遵循依法登记、自主申报、意思自治、信用承诺的原则,政府公开承诺制登记标准,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市场主体对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等登记事项实行自主申报。其中,申请人采取自主承诺申报办理住所登记,一方面应当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固定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另一方面,充分释放住所资源,支持同一场所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办理登记,允许集群登记。

  同时,市场主体提交的章程、协议、决议等文件内容,登记机关不对其进行实质审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办理登记,即时通过。

  据介绍,市场主体需认真阅读登记机关提供的告知书和承诺书,按照告知承诺制登记填报标准与要求准备和填报材料,并按要求由有权签字(盖章)人作为承诺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承诺已完全知晓登记机关的告知事项,对所提交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负责,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登记机关将承诺书归入市场主体登记档案并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对于按照“承诺制”登记的市场主体,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出资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通企业信用信息网予以公示。同时,对提交人、申请人采取欺诈手段隐瞒有关情况、重要事实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对其采取失信准入限制措施。

  该局强调,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改革是北京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又一创新举措,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的重要改革举措。

  该局表示,登记告知承诺制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推动实现“全程零见面”秒批登记,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既能满足企业登记注册需求,又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该局还称,通过加强市场主体承诺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通过加强信用惩戒和树立市场主体的主体意识,最终形成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主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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