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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社区应分级分类管理 不应限制外出工作人员回小区

卫健委:社区应分级分类管理 不应限制外出工作人员回小区

2020年02月16日 18:3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中国国家卫健委:社区应分级分类管理 不应限制外出工作人员回小区

  中新社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 李亚南)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16日在北京表示,疫情期间,无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的社区、以及发生持续传播的社区应采取分级分类管理,可在小区出入口设体温检测点,严格人员出入登记,但不应限制外出工作人员回小区。

2月16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在北京表示,疫情期间,无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的社区、以及发生持续传播的社区应采取分级分类管理,可在小区出入口设体温检测点,严格人员出入登记,但不应限制外出工作人员回小区。<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贾天勇 摄
2月16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在北京表示,疫情期间,无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的社区、以及发生持续传播的社区应采取分级分类管理,可在小区出入口设体温检测点,严格人员出入登记,但不应限制外出工作人员回小区。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在当日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针对中新社记者提出的个别社区限制外出工作人员进出的问题,周宇辉指出,防控期间,很多医务人员和维持国计民生、社会运行的公安、交通、能源和环境等领域的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防控工作,我们要理解、善待、尊重、感谢他们。

  根据国家卫健委制定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规定,出现病例或者流行病学史明确的、规模较小的聚集性疫情,需对病例实施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周宇辉认为,如果社区出现传播疫情,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限制人员出入。但各地需结合疫情形势,制定适合本地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对于出现疫情的小区,如何判断居民是否为密切接触者,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表示,根据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第四版,密切接触者是指跟病例发病之后有近距离接触,但是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人员。

  他说,要根据是否与病例接触,结合接触方式、接触时长、接触场所等综合因素判定小区居民是否为密切接触者,不应把全小区人员都一并视为密切接触者。(完)

【编辑: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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