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江苏拟为18.2万名警辅立法

江苏拟为18.2万名警辅立法

2020年05月13日 14:49 来源:扬子晚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江苏拟为18.2万名警辅立法

  扬子晚报讯(记者 季宇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12日在宁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说明。扬子晚报记者获悉,条例草案拟对警辅人员工作范围进行细化,同时对警辅人员相关合法权益进行了保障,比如工资水平动态调整。

  据了解,我省现有公安民警10.1万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8.2万名。多年来,警务辅助人员为平安江苏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说,通过立法,构建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警务辅助人员高强度高风险职业特点相适应的经费、薪酬、待遇保障机制,消除或者减轻警务辅助人员的后顾之忧,成为平安建设稳定可靠的有生力量。

  条例草案明确,九种情况下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必须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依法开展工作:租赁住房治安管理、特种行业、禁毒、移民、边防检查、出境入境等相关管理和服务活动; 协助执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协助进行盘查、看管;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案件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行政案件办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协助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等。

  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从事警务活动过程中死亡的,与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相比,其遗属享受的抚恤待遇偏低,调研中警务辅助人员对此意见较为集中。因此 ,条例草案中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公安、财政部门核定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应当与岗位的专业性、危险性、劳动强度等相适应。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编辑:房家梁】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