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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故意杀人 两罪犯在三亚被执行死刑

公共场所故意杀人 两罪犯在三亚被执行死刑

2020年06月12日 2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公共场所故意杀人两罪犯在三亚被执行死刑
    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程婷 摄

  中新网三亚6月12日电(卢音)6月12日上午,三亚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犯故意杀人罪的马某德、李某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法院安排马某德、李某会见了其近亲属。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德(化名彭某军)曾与被害人马某龙(男,殁年39岁)在青海因赌博之事发生矛盾,马某德对此怀恨在心。2017年2月2日下午,马某德、马某良(已判刑)二人驾驶一辆皮卡车到三亚某水果市场购买水果,在市场内遇见被害人马某龙,双方发生了口角。马某德返回车里拿出一把匕首交给马某良,马某德持铁棍进入市场,发现马某龙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站在市场16号摊位附近,便冲上前持铁棍连续向马某龙头部打去,造成马某龙颅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硬脑膜破裂。马某良掏出匕首朝马某龙胸腹部刺一刀,马某龙被刺后摔倒在地。随后,马某德、马某良驾车逃跑,马某龙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3日0时许,公安民警在一烂尾楼内将马某德、马某良抓获。

马某德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程婷 摄
马某德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程婷 摄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德、马某良持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共同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马某德在公共场所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且曾因犯强奸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应从重处罚。认定被告人马某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一起案件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于2017年12月6日6时许,在三亚某广场晨练时,因不满被害人张某(男,殁年63岁)靠近而发生争吵,遂踢打张某,张某跑开,李某追上张某后,对其拳打脚踢。期间张某欲挣扎起身,李某双手举起张某身体重摔至水泥路面。又继续踢踹张某的头部、胸部,致张某口中流血、身体移离原位置并不顾在场群众的劝阻,继续用力踹踩张某头部、胸部数分钟后方离去。群众报警后,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发现张某已死亡,将正骑自行车途经现场的李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公共场所因琐事殴打毫无反抗能力的老人,甚至不顾群众劝阻,持续施暴直致被害人多处骨折、心脏及肺脏严重破裂而当场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认定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马某德、李某犯故意杀人罪案件,均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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