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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调解之老潘“三十六计”:定分止争修补“社会伤痕”

矛盾调解之老潘“三十六计”:定分止争修补“社会伤痕”

2020年07月22日 1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矛盾调解之老潘“三十六计”:定分止争修补“社会伤痕”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的“老潘工作室”。 方堃 摄

  中新网宁波7月22日电(记者 方堃)“调解是一门浸润人心的艺术。”从2008年开始专职从事调解工作至今,潘明杰获得诸多殊荣和肯定,当记者问及其化解社会基层矛盾调解的“秘籍”,潘明杰思索良久后说,调解有“三十六计”,但真正化解矛盾的,永远只有人性的光辉。

采访现场。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供图
采访现场。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供图

  调解一业,师法传统,根植民间,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东方智慧。《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2012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公安分局为破解“110”警情解封就地调处化解难题,开风气之先,将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融合,重新架构,在浙江全省首创“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宁波首家以调解员名字命名的“老潘工作室”应运而生。

  “老潘工作室”中的老潘,就是潘明杰,一个年过七旬的退休老大爷,一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老潘调解现场。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供图
老潘调解现场。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供图

  走进“老潘工作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定分止争,和谐快乐”八个大字。工作室里面,不仅设置了多种规格的调解室,满足邻里纠纷等不同类型调解需要,而且视频联络室、顾问议事室等应有尽有。潘明杰本人则正埋头在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做调解工作,法律一定要研究透彻,这样才能更有说服力。”潘明杰告诉记者,他从2010年开始自学法律,民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一有新的法律条文出来,他都会仔细学习。“我虽然年纪大了,但一直坚持笔头勤、脚头勤、脑头勤,调解空隙时间基本在研究法律知识,其他调解人以及派出所的民警也都是我的老师。”

  在矛盾调解的实操中,一些矛盾往往千头万绪,过程和当事人相互关系比较复杂,是非曲直难以判断。潘明杰在多年的调解中练就了一双“福尔摩斯”眼,善于把握矛盾重点,找准问题焦点,有的放矢、循序渐进地解析症结。

  “每一起矛盾纠纷都是社会的一道伤痕,我是‘伤痕修复师’。”潘明杰说,很多矛盾是当事人自己爬上了一个下不来的高度。”在潘明杰看来,“矛盾调解员应该悄悄地把‘梯子’送到他面前。伸出温暖的手,使他‘体面’地走下来。”

老潘调解现场。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供图
老潘调解现场。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供图

  在调解“三十六计”的方法摸索中,潘明杰化解过僵持5年的邻里纠纷,处理过各种“疑难杂症”,零反复零投诉零反弹,调解成功率100%,辖区哪里有难解的矛盾,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潘明杰及其团队调解矛盾纠纷有效分流了110接处警矛盾纠纷总量,能为民警腾出大量工作精力以投入到基层基础工作中去。”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东柳派出所所长任斌说,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潘明杰团队的存在为派出所解了许多燃眉之急。

  在一起涉及到5600万元遗产的纠纷案中,发生纠纷的龚某与岳母因为亡妻洪某生前遗产进行公证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在闹到派出所后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值班民警好言相劝但是“家务事难断”。纠纷化解陷入僵局,最终潘明杰经过长达15个小时的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也避免派出所正常工作受到影响。

  “坚持矛盾纠纷不上交,我们调解员用实际行动践行这一精神。‘枫桥经验’既是政府的一种号召,也是基层群众工作者的自我实践,只有矛盾纠纷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才能体现我们的价值。”潘明杰如是说。

  “老潘”是一个人,是71岁的潘明杰;“老潘”是一群人,“老潘工作室”团队以每年200起左右的调解数量化解各类非警务矛盾纠纷;“老潘”也是一种机制,以“老潘工作室”为品牌创建的警调衔接工作机制已在宁波推广开来,全面搭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缓冲区”,该市目前共有调解员近千名,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拳头产品”。(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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