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持刀抢劫中学生3.6元 被判三年罚款五千
2008年10月07日 10:15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记者昨从孝昌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桩合伙抢劫案,黄某、邹某因持刀合伙抢劫中学生现金3.6元,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5月25日中午12时许,涂某(另案处理)打电话邀邹某、黄某到孝昌县陡山某中学抢钱。当晚8时左右,邹某骑摩托车带上黄某、涂某沿老孝大线往国道口行驶,遇见陡山某中学学生徐某。黄某上前拦住徐某,威胁抢得徐某现金3.6元。一小时后,黄某三人又遇到下晚自习回家的宋某等三名学生。涂某当即持刀指着宋某的大腿威胁其拿钱,而黄某、邹某则对另两名学生搜身,结果,因三名学生未带钱而没抢得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陈实 通讯员俊初、群安、新元、琴芳)
【编辑:吴博】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