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厨师长 月薪逾万
涉嫌在自助银行取走他人钱财的小伙子,昨天到清波派出所自首。
10月1日晚8点左右,小伙子在劳动路路口的自助银行,从路小姐遗忘在柜员机上的银行卡里取走1.8万元。
10月12日下午,清波派出所委托报纸刊登他取钱时的监控录像照片,寻找他。
为给小伙子自首机会,10月13日,报纸没有刊登监控录像照片,只登了文字,劝他自首。但遗憾的是,见报当天,他没有去自首。第二天,即10月14日,报纸刊登了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照片,共7张,希望市民提供线索,同时也希望小伙子的家人和朋友看到消息后劝其自首。
10月14日早上8点多,他的妻子打电话给清波派出所,说取走路小姐钱的人是她老公,老公想来自首,但很害怕。并说,老公人在外地,晚上才能回家。民警问清了小伙子的基本情况。
下午2点多,他自己给办案民警打电话,与民警约好次日上午10点,到派出所自首。
昨天上午10点,他在妻子陪同下来到清波派出所。
小伙子姓苏,1969年生,广东人,在杭州西湖边一家高星级酒店当厨师长,月薪万余元。
我犹豫了几秒钟,但还是经不起诱惑
“那天真的很偶然。”苏说。
苏和我坐在一张三人沙发上,侧着身子,不停地搓着双手,说一会儿停一会儿。
想想,也是活该有事。10月1号那天,老婆生气,没收了我的手机。我想你拿去好了,我再买一个。
那天中午,我到延安路家乐福买手机,看中一只诺基亚的,要2000多。身上没那么多现金,就刷卡了。刷卡时,打不出回执单,营业员说,刷卡机出故障了,不能刷。我担心卡上的钱已经被刷走了,和营业员吵了起来,一个部门经理陪我到楼上验卡,说钱没被转走,我不信,这个部门经理答应我,真的发现卡上钱少了的话,他们会把钱退给我。后来,我就去单位上班了。
晚上7点多,我下班路过劳动路路口的自助银行,就想顺便进去查查卡,钱到底有没有被转走。在银行门口,碰到一个戴眼镜的女孩子,她刚从自助银行出来,急匆匆的。我看了她一眼,她跑到外面,骑上电动车就走了。
我走到中间那台柜员机前,从钱包里拿出银行卡,插卡时,卡插不进去。仔细一看,插卡口有一张卡插着。再看电脑,竟然连操作界面都没退出。我心里一紧,说不清是惊喜还是害怕,反正心是怦怦的。
我犹豫了几秒钟,但还是经不起诱惑。
开始,只想试试能不能取出钱,等第一笔2000元到手后,我的贪念就更大了,一连取了9笔,共1.8万。这时,电脑提示取款限额已满,不能再取了,我就按退出键取出了那张卡。在路上,我把那张卡扔了。
我担心把卡留在柜员机里,后面来的人还会取里面的钱,到时,要把账都算到我的头上了。
取钱后,我匆忙离开自助银行,自己卡上的钱到底有没有被转走,都忘记查了。
这些钱,我一直放着,因为正和老婆斗气,当晚也没有回家,所以,老婆根本不知道这事。
我不知道这事犯法,但我知道这样做不对。
事后,我还是挺担心的,怕被人家知道,那我真的就脸面扫尽了。
前天(记者注:10月14日,报纸刊登监控录像照片当天)早上7点多,我还在睡觉,一个上早班的同事打电话给我,说在快报上看到我了,他问我有没有在自助银行取过人家钱,“如果有的话,快去自首吧。”同事说。
我这才知道,报纸在前一天已经登过一篇报道了,是希望我自首的,第一天没登照片,照顾我面子。可惜,我没看报,我们上班还是挺紧张的,上班时不能看报。
我一下蒙了,马上给老婆打电话,跟老婆说这事。本来想,老婆肯定要骂我的,没想到,老婆什么责备话都没说,就让我赶快回家,并说要陪我去自首。她还说,“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男人才是真男人。”
我说我想把今天的班上完。当时,我很害怕,不知道去了派出所还能不能出来。不管怎样,我要把我这天的工作做好再说。说不定,这些顾客里有我的熟客,有喜欢吃我烧的菜的人,我不能让他们失望。这一去,不知还有没有机会为他们烧菜了。
老婆说,这事拖不得,如果派出所上门来抓,结果就不一样了,她说这个意思也是从报纸上看到的。老婆先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我不放心,下午,我也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江警官和我约好,15号上午10点,他在派出所等我。
警方公布嫌疑人照片是有依据的
这几天有不少读者打电话来,问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刊登嫌疑人的照片,征集案件线索。
清波派出所刑侦副所长金一飞说,要不要通过媒体刊登这名嫌疑人的照片,他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考虑的。
1.从监控录像看,嫌疑人进自助银行前,手里玩着一串钥匙,有把钥匙一看就知道是防盗门的钥匙,说明这个人不可能是游客,很可能就住在附近,或在附近上班,也就是说,登了照片后,破案的概率非常大;
2.事主路小姐离开自助银行后,嫌疑人紧接着进了银行,并和路小姐使用同一台柜员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其他人再使用。也就是说,嫌疑人非常确定;
3.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非常清晰。
4.媒体方面,只有警方委托才能刊登。
他的人生档案中将永远留下了“盗窃”这一污点
“现在想想,那天我挺霉的。”在派出所,苏说了这样一句话。
言下之意,如果那天他不惹老婆生气,老婆就不会没收他的手机,他就不会去家乐福买手机,就不会担心卡上的钱被无端转走,当晚也就不会去自助银行查卡了。那么,也就不会有今天触犯刑法的事了。
看上去,这只是件偶发事件,但仔细想想,偶然中也有必然的因素在其中。苏在接受采访时说,“对错就一念之差,任何时候,贪念真的一点都不能有,有了贪念,肯定要出错的。”
办案民警江铁替他算了一笔账——
苏一个月一万多工资,一年就有十几万收入。1.8万,仅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明账上看,他取了别人1.8万元,省去了一个月的劳力。但他违了法,根据《刑法》就得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来他只需一个月就能挣来的钱,因为一时贪小,却要付出判刑的代价去赎罪,这段时间,有多少个一万八从他手上溜走啊,还有,在他的人生档案中,将永远留下了“盗窃”这一污点。
路小姐说
如果我不那么粗心,他就没机会犯罪了
事主路小姐得知嫌疑人投案自首,既高兴,也很为苏某不值。
她说,他能来自首,说明他还是有改过之心的。路小姐希望对他的处罚轻一点。
“说句笑话,如果我不那么粗心,他就没机会犯罪了。”路小姐说,“取钱时,我脑子里刚好在想一件好玩的事情,当时,又急着去商店买东西,怕商店关门,就糊里糊涂的忘记退卡了。这张卡平时不用的,一直在家里放着。10月7日,想把卡放起来,找卡,才发现卡不见了。找到银行,银行说没发现这张卡,查余额,才知道卡被盗用。
“我很幸运,如果不是他们委托你们登照片,这钱就找不回来了。”她说,“第一天,你们没有登他的照片,给他机会自首,在他没去自首的情况下,第二天才登照片。你们这样做很人性化,谢谢你们。”
路小姐说,每个人都有贪的一面,但每个人也都有良知,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就看良知占上风,还是贪念占上风了。
“从报道上看,他取第一笔钱时,犹豫了一下,说明他的良知在和贪心争斗,可惜,最后还是贪心占了上风,让他犯了事。”
苏某昨天被取保候审。据悉,苏某10月14日(刊登监控录像照片当天)已被单位开除。 (杭州网-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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