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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宣判首例网络侵权刑事案件

2008年10月31日 07:56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重庆首例网络侵权刑事案件日前宣判,“天翼之链”私服责任人何某被判处罚金5000元。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新闻出版局获悉,何某于2006年11月在互联网上复制“天翼之链”网络游戏主要程序后,租赁重庆热点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服务器,将复制的游戏以私服形式进行经营,获得非法营利5万余元。2007年9月,案件调查过程中,何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与受害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其损失。

  法院近日对何某一案进行了判决,认为何某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由于何某是自首而且认罪态度好,判处其罚金5000元。这是重庆第一例网络侵权刑事案件。(记者张琴)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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