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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连发5起劫持人质事件 媒体吁加大防范力度

2008年12月15日 09:53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发表评论

  最近,在11月28日至12月6日的不到十天时间里,接连发生在北京、云南、河南、四川的5起绑架劫持人质事件,通过互联网的快速传播,在人们心里播撒了某种不安情绪的同时,也为人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这是怎么啦?以中国人普遍的性情,照理是不应该走极端的呀?为什么现在竟会频频出现这种极端事件?

  显然,笔者没有探究那些“劫匪”的内心和犯罪原因的机会。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实施绑架劫持犯罪的“劫匪”,除少数是试图通过绑架劫持人质来逃避打击的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身犯重罪的人员外,多数都如上述5起劫持案中的“劫匪”一样,是社会生活中的失意者——或生意失败,或情场失意,或事业受挫,或遭遇不公,因看不到生活前景而绝望,因绝望而人性扭曲,丧心病狂。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成为“劫匪”之前,他们甚至是值得同情的人,应该得到社会扶助的人。笔者坚信,他们中的大多数并不是天生的坏蛋。然而,生活就是这样“残酷”,它总会“造”出一些“失意者”。

  当然,没理由要求社会为他们的犯罪担责。但理性地认识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复杂性与劫持人质犯罪一再发生之间的联系,不仅能使从根本上减少这种犯罪的努力有了方向,即要努力建设和谐社会,而且能令我们因看清“劫匪”的“真实面目”而高度重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这一点非常重要。虽然武警和公安部门目前都拥有素质高、设备精、技术过硬的精干的反恐、反劫持专业队伍,应对劫持人质事件已具有相当高的快速反应能力,专业化“作战”能力,其中包括谈判能力和在谈判无果的紧急情况下精准击毙“劫匪”安全解救人质的能力,犯罪分子想要达到犯罪目的几乎不可能,却往往都要在案发后这些能力才派得上用场,“事前”则除了威慑难有作为。而一旦有案件发生,就算不流血,也都会给社会造成恐慌,给被劫持人质的心理和精神造成巨大伤害。

  至于怎么防范,从个人的角度来说,脑子里要始终绷紧安全之弦。类似12月5日宜宾劫持案中的人质、宜宾电视台女主播贺敏捷开车门时将后车门锁同时开启因而让劫匪有可乘之机的“错误”就最好不要再犯。而万一遇事,亦应像贺敏捷一样冷静机智。而从社会的角度,则应加大反劫持的宣传力度,让所有潜在的“劫匪”明白,绑架劫持人质是重罪,它不仅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伤害别人,彻底毁了自己。(林蔚)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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