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发出提示: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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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消防局发出提示: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2009年02月03日 1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图:2009年1月30日为牛年正月初五,北京市民迎来了过年的又一高潮,烟花爆竹再燃起,映亮北京城。 中新社发 赵振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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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中国消防在线消息,元宵节即将到来,又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公安部消防局今日发出提示,提醒民众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一定要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燃放。

  据统计,近年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造成的火灾呈上升趋势,仅今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就占火灾总数的40.9 %。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导致群死群伤的惨剧发生。2008年9月20日,深圳舞王歌舞厅造成44人死亡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礼花弹,引燃天花板所致。1月31日,福建长乐“拉丁”酒吧造成17人死亡的火灾,直接原因也是酒吧内举行生日聚会燃放烟花,引燃上方悬挂物所致。

  公安部消防局再次提醒,燃放烟花爆竹时,请一定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住宅、车站、码头、飞机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地燃放,不能在室内、阳台等地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人陪护。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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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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