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原国土局长网上发帖回应家有4套住宅质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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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原国土局长网上发帖回应家有4套住宅质疑
2009年02月21日 08: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前段时间蹿红网络,抽1500元一条的“九五至尊”天价烟被网友曝光,并在网络中掀起了一股反腐热潮。在人肉搜索下,更多的信息被发到了网上。19日,网友再次在网络中称,得到消息人员的报料:南京市国土局局长臧正金家有4套住宅价值600万。

  一个网友报料

  4套住宅值600万,3套一次性付清

  19日下午,网友“金泉少侠”在网易、新浪、搜狐等网站论坛发表了一篇帖子,表示自己有相关证据,证明南京市国土局局长臧正金家有4套住宅价值600万,并在帖子后列出4套房子的材料,帖子中还附上了当事者的照片。

  “金泉少侠”说,秣陵路118号2幢602室是套面积149平方米的房子,该房子的户主为:臧浩、潘高霞、臧宇,购于2004年11月,总价值1229000,一次性付清,“大儿子臧浩,雨花区环境保护局,大专,1981年10月2日出生,二儿子臧宇1993年2月19日出生。”

  除此之外,另外2处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分别于2003年和2006年购入,并且是一次性付清。但户主并不是臧正金本人,而是儿子和潘高霞的。而另外一处181.6平方米的房改房则于2008年1月卖出,加上卖出的这套房改房,总共就是4套房子。据一位冯姓南京媒体人士介绍,这些住宅“位置都相当好,处于南京最繁华和风景最优美的地段”。

  区委书记声明

  说了住房用途钱从何来没讲清

  昨日,网络上出现了一篇名为《我的声明》的帖子,发帖人署名正是“臧正金”。声明中表示,“2002年,我因工作调动卖掉原住房,按市场价购得户部街小火瓦巷住宅,面积181平方米;2005年底,因大孩子快要结婚,按市场价卖掉户部街小火瓦巷住宅(购房者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已办结),并贴部分经费购得云锦美地126平方米住宅一套,给大孩子结婚用。秣陵路118号住宅一套,面积151平方米,供夫妻俩和小儿子共同居住;因父母年事已高,2003年按市场价购得长虹路后街53号住房,面积124平方米,备父母来宁居住,以上均为普通商品住宅。”

  针对网友质疑2个孩子的问题,声明中也提到,“因大孩子特殊原因,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并经合法批准,生育了第二个孩子。”该声明发出后,网友并没有满意,纷纷质疑卖掉的房子没有过户,买家凭什么付钱?没有钱又怎么会有钱购置新房。

  记者调查

  纪委工作人员已从网友处获知此事

  19日,记者调查发现,臧正金2003年3月15日出任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10月臧正金调任南京市栖霞区委书记一职。

  昨日下午,南京栖霞区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证实,声明的确是由臧正金发表,“这个声明代表了他个人”。

  随后,记者联系了南京市纪委,纪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网友处知道这一事,会按照程序进行处理,不过更多的情况并没有向记者透露。

  昨日下午,中共栖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勇告诉本报记者:“网上说的是不对的,他(指臧正金)只有三套房子,看看那个声明大家就知道了,我们已有回应。”王勇认为,臧正金的房子“怎么可能那么贵?哪有600万?” (成都商报 郭晶晶 李江涛)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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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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