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百对夫妻“闹”离婚 分户拆迁可多拿1.8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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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百对夫妻“闹”离婚 分户拆迁可多拿1.8万
2009年02月25日 10:03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天前,南京东郊寺庄村一对夫妻冒雨赶到辖区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按照正常程序操作,很快将两个红本子发给他们。拿到离婚证书后,他们很开心,一路有说有笑离开。

  据了解,最近几天,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不少人离婚后赶着办理分户手续,而且大都是一个村子的。该局婚姻登记处的一份材料上显示,平时来办理离婚手续的人很少,一般情况下每天有七八对,最多一天也就办理过18对,而且是全区范围内的。现在离婚登记数陡然增多。仅寺庄村,上周四有4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上周五有10对,本周一有17对,本周二下午3时前,已经有13对,总共4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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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假离婚钻政策空子获取拆迁安置困难补助的人将不再能得到拆迁安置补偿费。2003年4月13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北京城市房屋拆迁中住房困难户(含自建房住户)的拆迁安置补助费等标准作了新修改,假离婚方式等混淆拆迁困难补助的政策界限将不再能得到拆迁困难补助。

  规定指出,凡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由于户籍分户、析产、离婚或者其他情形形成的自建房住户,不能获得相应拆迁困难补助。

  【很多“执著”人】

  不管怎么调解,非离不行

  据工作人员介绍,离婚的大部分是中年人,其中也不乏年轻人,甚至还有不少老人,有的老人已七八十岁了。几天工夫,这么多人一窝蜂闹离婚,显然是不正常的现象。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寺庄村,村头聚集了不少村民,男女老少都有,有的村民正在等公交车,准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据知情者透露,该村共有300多户人家,现在已经有近百对夫妻离婚或准备离婚,而且大有蔓延之势。有的村民七八十岁了,也离了,有的连字都不会写,就由子女代填各种资料。大家只要将所需材料准备好,事先沟通好怎么跟民政局的人说,不管对方怎么调解、劝说,咬紧牙关,非离不行,工作人员就会给办理离婚。一般情况下,几个小时就办好了。

  【这也“赶时髦”】

  8旬老夫妻,离了“钻石婚”

  人群中就有一对老夫妻刚刚离婚。胡老汉(化名)今年80岁,妻子周老太(化名)今年76岁,他们随身带着崭新的离婚证书,是2天前刚办好的,另外还有一份相关材料。村民说,这对夫妻是1953年结婚,现在快60年,算是“钻石婚”了,竟然也“赶时髦”离了。赶着离婚的年轻人中,还有去年刚结婚的夫妻,因为怕人笑话,不好意思声张。

  记者注意到,这些人的离婚原因千篇一律,“夫妻感情不和,多次调解无效,婚姻破裂。”平时离婚官司中那些双方最关心的财产、子女等问题,很少提及。但对于房产分户问题,说得很详细、明确。

  【他们道原委】

  离婚分户,拆迁可多拿1.8万

  大家平时都过得好好的,怎么说离就离了?有村民直言,之所以离婚,真正原因就是为了多拿点拆迁补偿。目前该地区开发建设正在全面开展,寺庄村等村在拆迁范围内,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中。据知情者介绍,附近的西山头村和徐家边村已经拆迁完了,有村民发现,按照有关部门的拆迁补偿标准,产权分户,一对夫妻离婚分户后,如果在规定期限拆迁,就可以多得到18000元的补偿款。所以,有的村民就想出了这个歪点子,其他人见手续好办,能如愿拿到钱,纷纷效仿。

  一位村民称,有一户村民四代人住在一幢房子里,原来祖孙三代夫妻三个户头,如果要按离婚分户算,那就是6个户头,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可多得到54000元的补偿款。对设法多捞补偿款的做法,村民们还有理由。一位村民称,他们的房子拆迁后,置换同等面积的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以100平方米计算,还要另外再拿几万元钱。村子拆迁后,他们的土地也没有了,经济来源是个问题,所以趁这个机会,能多得一点就多得一点。

  【知情人透露】

  办离婚的很多,分居的很少

  “离婚都是假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寺庄村现在持有离婚手续的人很多,但分居的很少。夫妻俩到民政局离婚后,形影不离回到村子。该上班的上班,该做生意的做生意,每天吃住在一起,生活都和以前一样。

  村头一位葛姓老太68岁了,也刚刚办了离婚手续。她说,自己和老伴结婚几十年了,从来没有吵过架,这次去离婚,总觉得有点别扭,但不这样做不行,不然拿不到那笔钱。

  记者问村民:“一旦离婚,男女双方就不再是夫妻关系,如果继续住在一起,只能是同居关系了,你们知道吗?”村民们有的笑而不答,有的表示“我们不是真离婚”,该住在一起的住一起,自己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和离婚前没什么差别,等房产证一到手就复婚。

  但是,也有村民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一位女村民称,看到别人去办假离婚,她丈夫也想去,她经过慎重考虑,还是没有答应。她担心不知什么时候能办下来,如果办不下来,这婚不是白离了,瞎折腾。如果时间拖得太久,能不能复婚还不好说呢。

  拆迁办

  分户确实可以多拿钱将采取措施防假离婚

  据该地区拆迁办一位负责人介绍,早在2007年6月1日,他们就对拆迁工作发布了动员令,具体拆迁工作从本月10日开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产权分户、产权置换政策。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此前也有冻结令,比如土地面积、住宅面积等等,但他们不能限制拆迁户主的婚姻自由。

  根据规定,如果拆迁户在第一时间(2月12日-3月12日),按照拆迁协议拆迁,可以得到15000元分户补偿和3000元奖金,加起来就是18000元,所以,不少村民开始试图利用分户来获取更多的补偿金,而对于拆迁部门来说,只要拆迁户出具了合法的离婚分户手续,他们就得按照规定支付拆迁补偿。

  该负责人表示,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采用离婚分户以获取更多补偿的现象,其他地方也发生过,所以,此前他们已经就此事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也提醒拆迁户不要搞假离婚,但因为客观原因,这个问题一直没能妥善解决。下一步,他们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采取措施制止这种“假离婚”闹剧并制定相关政策加以规范。

  提醒

  不少人假戏真做别得了便宜,丢了婚姻

  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早在2003年10月1日前,有关法律对以欺骗手段离婚者,还有约束条例,有关部门可以取消离婚手续,并给予相应处罚。但现在不可以了。按照有关规定,只要夫妻双方手续齐全,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民政部门就必须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就违反婚姻法登记条例,会被视为行政不作为。现在,他们办事效率提高,一般都是当场发证。

  寺庄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提醒广大拆迁户,假离婚看似投机取巧,实则危机四伏。有的夫妻在办理这种假离婚手续后,思想发生变化,假戏真做,也有的是一方早有离婚的念头,因为有婚姻关系的约束,没有实施。刚好利用这样的机会,找个借口跟配偶离婚,然后另找如意的人结婚,好端端的一个幸福家庭,因此破裂。

  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的袁江生律师表示,《民法通则》的原则之一就是诚实守信,如果少数人以假离婚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此举违反了《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查实,所得拆迁补偿款应予以返还。同时,此举很可能对当事人本人造成一定伤害。(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作者:李灿伦)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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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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