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宗特大走私珍稀动物案今日开庭审理(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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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一宗特大走私珍稀动物案今日开庭审理(图)
2009年02月25日 16: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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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宁波2月25日电(何蒋勇 侯长龙 黄燕波)今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宁波海关日前查获的一宗特大走私珍稀动物案进行开庭审理。因案情重大,此案未当庭宣判。

  今天,记者在审判席上看到的9名被告人是涉嫌跨国走私出口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猎隼。据了解,他们串起一条集供、运、销于一体的猎隼走私链条。宁夏人马某负责在西北地区收购猎隼,赵某、丁某和俞某负责非法运输猎隼,慈溪人岑某负责猎隼在宁波的中转、短期饲养及组织报关。

  同时,为逃避海关监管,岑某一方面通过报关员张某以伪报品名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另一方面,在吴某牵线搭桥下,指使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安检人员钱某、朱某利用工作之便,违法放行走私猎隼。

  据悉,2008年10月22日,一批藏在土豆堆里的猎隼从宁夏被运至宁波暂时喂养,24日,岑某等将猎隼重新包装带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准备搭乘当天晚上的国际航班出境。走私分子自以为“无衣无缝”的走私行为其实早已在海关缉私警察的掌控之中,经过严密布控,6个箱子共计30只猎隼被宁波海关一举查获,岑某、吴某、马某等犯罪嫌疑人也一一落入海关缉私警察精心设下的“天罗地网”。

  另悉,这起走私案被国家海关总署列为全国海关缉私警察组建十年来侦破的十大典型案件之一。据了解,根据中国刑法,走私珍贵动物最高可被判无期徒刑。

  因案情重大,此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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