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交警求助遭拒续:当事交警已找到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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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向交警求助遭拒续:当事交警已找到
2009年06月06日 15:01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晚向媒体通报,广州警方4日接到市民林女士关于被抢后向一名交警求助遭拒绝的投诉后,高度重视,成立由监察、督察等部门组成的专责调查小组,对此事件涉及的当事民警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

  广州警方表示,将实事求是、依照有关规定彻查此事件,给投诉人一个负责任的答复。同时,对林女士被抢一案,警方已组织力量开展侦查。

  警方负责人表示,广州警队绝不容忍民警在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被不法分子侵害时,漠视不理、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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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记者王普、通讯员龚宣)

  手袋被抢向交警求助,交警却说“我是交警,如果他有刀我怎么办”,抢包贼逃之夭夭。本报昨日头版报道引起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马上安排了监督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并明确表态:情况一经查实绝不护短。

   自前日从东山交警大队出来后,林女士的心已踏实了许多,因为钟警官的那句“只要你穿着警服,即使他有枪你也要上”,也因为钟警官允诺会给自己一个公正的答复。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接到了林女士的电话———交警约她6时30分左右在中山一立交附近碰面,了解当时的一些细节,并邀请记者一同前往。

  林女士穿着黑色短袖上衣与黑色中裤,露出的膝盖及手肘处均有较为严重的擦伤(追抢包贼期间林女士曾两次摔倒),“这套衣服是我接到交警电话后特地回家换的,因为被抢那天我就穿这个样,希望可以帮助更好地还原当时的情况。”

  5名穿着整洁制服的交警则非常友善。“我们是市交警支队监察科的,也就是交警的监督部门。”带队的张警官微笑着说,“报道出来后,各级领导很重视,马上安排我们对此事展开调查。我们希望可以与你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真诚地进行沟通,调查清楚,尽量还原事实。如果事情真像你讲的那样,我们绝不护短,会做一个严肃的处理,到时候也会把结果通报给你及媒体。”

  听闻此言,林女士像吃了颗定心丸:“我相信你们,同时也请你们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负责任的。”接下来,林女士耐心地带着警官们在事发现场重述了当时的情景。

  在说到当事交警将警用摩托车推给她说“要追,你自己去追”时,林女士红了眼眶:“我当时在梅花村派出所做笔录时,就在民警面前哭了,我不是哭摔得很痛,也不是哭丢了那么多重要的东西,我是哭原本非常信赖的警察,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却说了那样的话。就三五米的距离,追了十几二十分钟,贼居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逃掉了……”

  不过,这毕竟只是林女士的一面之词。张警官表示,当事交警已经找到,“我们另外有一个组正在对他展开调查,目前还不知道具体调查的情况”。

  稍早前,记者再度到交警支队东山大队了解情况时,钟警官在言辞中透露:“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事情并不完全像林女士所讲的那样,民警有载着她追。”

  对这一说法,林女士表示:“这个我不否认,我之前也说了,我第一次求助的时候,是直接冲上去跨上了交警的摩托车后座,说前面有人抢包,快帮我追。那个交警愣了一下,懵懵地也听了我的话,开车追了过去,但到中山一路过了修理店不见人了就停了下来。我下车找,等到再次发现小偷,请他掉头载我继续追的时候,就被拒绝了。之后我再次求助的时候,他就对我说出了‘如果他有刀我怎么办’的话。”(记者蔡霞)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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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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