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用假汇票获利72万元一审被判12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六旬翁用假汇票获利72万元一审被判12年
2009年06月15日 13:51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62岁的“好心人”方忠明帮助他人贴现假汇票,从中获利72万元。近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以票据诈骗罪一审判处方忠明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7年8月,于明珠、冯晓进(二人已判刑)持一张伪造的承兑汇票(金额100万元、付款银行为石家庄农行东龙分理处)来到巩义市,找到曾经从事银行工作现已退休的方忠明,想让方忠明帮他们进行贴现。三人最终商定由方忠明找人将于明珠等人提供的面额为100万元的假汇票转让后,所得钱款于明珠两人获25%,方忠明获75%。

  方忠明在明知道该汇票是伪造的情况下,仍通过其女儿方晓敏让其在巩义市农业银行营业大厅工作的同学王良贴现,骗取王良现金97.55万元,后方忠明将其中25万元汇到于明珠提供的账户上,其余款项据为己有。去年10月24日,方忠明被巩义市公安局逮捕。

  6月12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大河报 记者王勇通讯员许波)

【编辑:吴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