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公开售卖野生动物 称“辽宁独此一家”(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饭店公开售卖野生动物 称“辽宁独此一家”(图)
2009年07月06日 13:06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为了谋取暴利,在位于世界第一大苇塘--东郭苇场内的东郭一饭店公然销售野生动物,品种达10余种,在调查的时候,店主竟然说:“纯天然野生动物,在整个辽宁独此一家。”

  近日,在盘山县东郭镇一家名为‘宾来乐’酒家的饭店看到,许多野生动物在这里公开销售,肆意捕杀被端上餐桌。在该饭店的名片上写着‘纯天然食品,芦苇塘特产,老地方老口味’等醒人的口号。但是在该饭店的菜谱中却没有发现任何标注野生动物的菜名。

  一个服务人员说:真正的野味不在菜谱中体现,都在后厨房。在后厨有一个保鲜柜,里面放着数只已经宰杀完毕的野生大雁、铁雀、野鸭等以及很多鸟蛋。

  随后,在饭店门前的一个笼子旁边,里面放着两个活野鸭。“可以现场宰杀,我们经营很长时间了,信誉没有问题。”服务人员保证。

  据店主介绍:来此地消费的有锦州、凌海、盘锦当地的人,通常都是为吃野味而来,正常按照6个人标准,吃野味的费用一桌大约需要700元左右,大雁的价格是180元一只,鸟蛋3元一枚...... 店主透露;在东郭大多数都是小饭店,很少有野味,但是在‘宾来乐’品种是最全的。对于野生动物的来源店主表现很保密。

  在东郭一带,过去有多家饭店经营野味,自从去年保护区内有18只丹顶鹤被毒杀以后,警方加大了打击执法粒度,这里饭店经营野味的势头有所收敛。如今‘老地方老口味’的再次出现说明经营野味之风又开始抬头。

  奇怪的是,就是这样公开售卖野生动物的饭店,在很长时间内竟然没有遭到有关部门的查处。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对刑法补充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出售倒卖、走私的,按投机倒把罪、走私罪处刑。(网友陶凯龙 摄影报道)

【编辑:吴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