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勒死儿子被免于死刑 疯狂泄愤事出有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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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勒死儿子被免于死刑 疯狂泄愤事出有因
2009年09月11日 13:51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 周柏伊

  晚 报 讯

  1992年11月6日凌晨,金山县发生一起惨案,一名三十余岁的女子吴洁趁自己儿子阿欢熟睡之际,用铁榔头猛击其头部数下,又用塑料绳勒其颈部,致其死亡。嗣后,吴洁又将事先准备好的香蕉水浇洒在房间内及衣物上,打开煤气开关,放火燃烧,致使家产被毁。

  而后,吴洁又到了金山县实验小学一教室内,用美工刀朝一个10岁女孩婷婷脸部猛划数刀,又用手抠挖其眼睛,虽被教师及时阻止,但婷婷容貌被毁,构成重伤。此后,吴洁被该校老师扭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吴洁为报复泄愤,侵害了两个无辜的儿童,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所谓“虎毒不食子”,吴洁“亵渎了伟大的母爱”,强烈呼吁将其处以极刑。此案也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民众要求严惩凶手。

  吴洁的父亲,一位独居多年的老中医找到了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是什么让一个母亲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当深入了解了吴洁的身世、为人、婚姻和家庭的变迁后,所里的新晋律师易瑞京代理了此案。

  吴洁出生后就失去了母亲,长期与父亲两人相依为命。 1981年,吴洁经人介绍与曹某结婚,婚后一年,宝贝儿子阿欢降临了人世。阿欢不仅仅是吴洁的心肝宝贝,更是曹家的三代单传。有了儿子之后,吴洁与丈夫更加相敬如宾,多次被评为五好家庭。

  可这一切并没有得到曹某的珍惜。 1990年7月起,曹某与工厂女工顾某勾搭成奸。被吴洁发现后,曹某提出了离婚,并搬到单位宿舍居住。吴洁是对感情十分执着的传统女性,可她一次次的挽回,却换来一次次的心碎。吴洁不堪重负,最终产生了同归于尽的想法。她时常叨念着 “带儿子一起走”,她被关押之前,还随身携带着刀片。

  辩护律师充分揭示了丈夫的婚外恋是被告“弑子”的原因,她万念俱灰,才以“毁灭”来报复负心郎和第三者的女儿,认为其犯罪事出有因,重处被告不利于警示世人。

  法院采信了辩护意见,吴洁最终免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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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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