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湘潭市商行原两任董事长被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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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湘潭市商行原两任董事长被捕
2010年01月01日 10:03 来源:潇湘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湘潭市商业银行原来的两任董事长陈喜兰和唐兆果,均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于2009年12月30日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决定逮捕。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上百万元

  今年53岁的陈喜兰,湘潭市人。接受纪检部门调查前,她担任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正处级)。2000年11月-2007年11月,她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董事长。

  陈喜兰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省检察院移交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后,2009年11月2日,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喜兰立案侦查。同年12月16日,经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终止陈喜兰湘潭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同日,经检察院决定,由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对陈喜兰执行刑事拘留。

  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喜兰在担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她主要利用基建工程和信贷等金融业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上百万元。

  陈喜兰于2007年12月30日当选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在两年后的同一天,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对她决定逮捕。陈喜兰的丈夫因共同受贿,也已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委托证券公司投资理财损失上亿元

  44岁的唐兆果,湘潭市人,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任湘潭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

  2009年11月25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就嫌疑人唐兆果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后,指令交由株洲市攸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办理。同年12月16日,经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终止唐兆果湘潭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同日,攸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决定由攸县公安局对嫌疑人唐兆果执行刑拘。12月23日,攸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向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查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唐兆果。

  攸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初步查明,2001年至2004年,犯罪嫌疑人唐兆果担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委托证券公司投资理财造成湘潭商行经济损失1.6亿元。2000年至2009年,犯罪嫌疑人唐兆果利用其担任湘潭商行行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钱物。(王兴夏 邓亚斌 班涛 谭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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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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