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魔成瑞龙认罪:知道自己死十次都抵偿不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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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狂魔成瑞龙认罪:知道自己死十次都抵偿不了
2010年01月08日 09:1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成瑞龙昨日在被告席上。欧伟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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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杀3名警察、身负13人命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昨日上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受审。除一起强奸案不公开审理外,昨日审理了10宗刑事案中的9宗,民事案部分今日审理。

  指控

  跨6省区作案10起杀害13人

  据公诉书指控:37岁被告人成瑞龙(别名成遂龙、成龙、李兵、周全)是广东省连州人。1996年5月至2005年1月期间,被告人成瑞龙先后流窜于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江西等地,伙同他人先后实施或单独实施犯罪,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作案10起,杀害13人。其中,在被告人成瑞龙实施的6起抢劫、故意杀人作案中,共致8人死亡,1人重伤。在抢劫作案中,入户抢劫4次,持枪抢劫1次,抢劫财物共价值人民币288610元;在成瑞龙潜逃期间,为抗拒抓捕,共致4人死亡(其中3名警察、1名保安)、1人轻伤;另被告人成瑞龙在流窜作案期间,还实施强奸作案1人,杀害1人。1998年5月成瑞龙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部通缉。2005年1月化名周全,因抢劫罪被江西赣州市龙南公安局抓获,并被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江西某监狱服刑。去年5月成瑞龙被发现真实身份后,移交佛山市公安局侦查。

  在佛山枪杀两民警过程

  在被指控的10宗案件中,佛山故意杀人案为第6宗。1998年5月,被告人成瑞龙伙同兰启荣(已被执行死刑)再次潜逃回佛山市伺机作案。22日22时许,成、兰两人行至佛山市亲仁西路佛山市第二针织厂对面人行道时,因形迹可疑被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姜明华、邓勇坚盘查,成瑞龙遂拔抢向姜明华头部开枪,致姜明华伤重倒地。邓勇坚见状拔抢准备还击,成瑞龙开枪致邓头部中弹当场死亡。此后,兰、成两人逃窜到佛山市汾江北路与中山路交界处时,被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蒋世军、金忠截查,被告人成瑞龙又开枪击中蒋的右肩部,然后与兰启荣分头逃窜。民警姜明华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姜明华系枪弹伤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邓勇坚系头部中弹后致脑组织挫伤、颅底骨折出血而死亡;蒋世军的损伤属轻伤。

  面对指控,成瑞龙对其犯罪事实基本认可,但对被指控的部分罪名有异议。据悉,由于案情较为复杂,且该案的部分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法庭将根据审理情况择期公开宣判。

  现场

  镇定成瑞龙多次回头望亲友

  在昨日上午9时30分前,成瑞龙被押上佛山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被告席,成瑞龙一身黑色休闲服,一头黑发梳得很整齐,白里透红的脸上戴了一副黑框眼镜。如果不是在法庭见到他,谁会想到他就是杀害13人的“杀人狂魔”。

  在一整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成瑞龙有近10次回头望向旁听席上的亲友。在回答法官、公诉人员的调查、发问时,成瑞龙绝大部分坐姿都是上身向右倾斜,一副很镇定的样子,看不出有丝毫紧张。

  成瑞龙除了对部分案件罪名有异议外,对大部分犯罪事实都表示认罪。

  -四个争议焦点

  辩护律师:在“广西桂林抢劫案”中,李某死亡与成瑞龙的行为没有必然联系。

  公诉机关:成瑞龙自己也承认,他也在被害人的后背捅了两刀(兰启荣也是凶手),直接使用暴力对被害人进行加害。此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对共同犯罪结果要共同承担。

  辩护律师:对于在“湖南株洲抢劫故意杀人案”中的受害母女俩,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并不能确实充分地证明母女俩的死亡结果已经发生,陈某母女只是法院以宣告死亡的形式来注销户口,从法律了解,只是一个法律的推断,因此并不能认定兰和成实施了杀害母女俩的行为。

  公诉机关:被害人李某在案发现场遇害,他的妻子和孩子在被胁持后遇害,这是一个完整的事实。其实并非只有成的口供,一是现场有指纹,二是案发现场有多位证人听到女人的呼叫,出租车司机的口供直接证明搭载他们去衡阳的途中遭遇警察查车有印证。其三,至今两母女还处于消失状态,这也佐证了母女遇害事实发生的情况。综上,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辩护律师:在“浙江湖洲抢劫杀人案”中,受害人吴某的伤情鉴定结论是重伤,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

  公诉机关:不能仅仅以被害人死亡作为定性标准,成瑞龙在抢劫杀害沈某的过程中,被沈某的妻子吴某发现,当时吴恳求成要财可以,不要要命,但成瑞龙立即冲上前去,刀刺吴某的腹部,后来还用刀在腹部搅动。

  辩护律师:在“江西信丰抢劫案”中,成瑞龙只对被害人周某负责,另外被害小孩刘某是“小九一”所为。

  公诉机关:作案前,成瑞龙和“小九一”两人都拿了刀进去,当时,成瑞龙摁住被害人,然后“小九一”在背后捅被害人,两人产生了共同杀害的故意。

  浙江湖州死者家属旁听时表示

  十多年来不知道凶手是谁

  在庭审现场,有一对年轻的夫妻从上午到下午一直在旁听。据了解,夫妻俩是浙江湖州杀人案中受害者沈某的女儿沈小姐与其丈夫朱先生。

  1997年,成瑞龙独自在浙江沈某家门口作案,多次用刀劈杀、穿刺沈某面部、颈部、胸部,致沈某急性大出血,当场死亡。沈某妻子胡某从家里开门出来察看,又被成瑞龙撞击头部致昏迷,成瑞龙还用尖刀猛刺腹部,造成胡某重伤。

  “十多年来,我们一直不知道凶手是谁。几个月前,第一次从警方那里知道成瑞龙是凶手后,我们第一时间飞来佛山了解情况”。

  据沈小姐介绍,案件发生时自己才16岁,因为高中住校,所以幸免于难。沈小姐眼含泪水说:“父亲被害后,爷爷因为受不了刺激,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原来开的厂也没人管”。沈小姐还表示,母亲的心理受到极大的伤害,至今不愿意回想当时的事。“我们在网上搜到了成瑞龙的照片让她看,她都不愿意看”。

  看了庭审中成瑞龙的表现后,沈小姐说“他很镇定,没有悔罪的表现”,她表示,已向法庭申请民事赔偿,但法庭表示,成瑞龙现已身无分文,沈家是否能够得到赔偿,还要看成瑞龙家人的态度。“提出赔偿是我们在行使权利,但赔多少钱都无法弥补我们受到的创伤”,朱先生说。

  什么事情都可尝试但不可以尝试犯罪

  我知道自己死十次都抵偿不了,但是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也就是因为维护自己的生命我才会一错再错,让多少人受了灾难性的痛苦。其实说实在的,对于我来说,比任何人还要痛苦,我有亲朋好友见不了,最终也是逃脱不了死亡。我知道犯罪是很不应该,我想作为一个人一生什么事情都可以去尝试做,但不可以尝试去犯罪,这样你会使自己比任何人都痛苦。

  被告连2名小孩也不放过

  昨日下午,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指出,被告人成瑞龙作案极其残忍,受害的13人中,两个是小孩一名9岁,一名5岁。而且,成瑞龙进行犯罪时,多用利器袭击他人重要部位,多在头部、胸、颈、腹部下手。

  公诉人还指出,成瑞龙进行犯罪大多是经过跟踪、踩点、准备工具后再伺机进行,是预谋犯罪,而且,在杀害被害人获取财物后,还要掩饰现场、制造假相、处理尸体等。在湖南株洲抢劫杀人案中,成瑞龙多次跟踪踩点后,准备了断线剪、尖刀、铁钳、铁丝等多种作案工具,在劫取财物后还杀人灭口,为了能使自己顺利逃走,还将被害人李某的妻子与女儿带走,脱逃后又残忍地将母女二人杀害。成瑞龙作案前计划周密,作案时手段残忍,其用心险恶都是罕见的。

  鉴于被告人成瑞龙的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坏,为惩罚犯罪,伸张正义,必须依法严惩。 (记者/唐梦夏小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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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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