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越南少女偷渡中国寻工 辗转千里被卖美容院——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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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岁越南少女偷渡中国寻工 辗转千里被卖美容院
2010年01月15日 14: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1月15日电(记者 何蒋勇)1993年出生的越南姑娘名叫河氏信(音译),黑黑瘦瘦,个子也不高。就是这个既不会讲中文,也看不懂中文字的小姑娘在2009年夏天经历了一段噩梦之旅。

  16岁的河氏信在越南时认识一个叫“阿常”的河内男人,09年7月31日,阿常答应带她去中国找工作,没有任何证件的她,跟随阿常从越南偷渡到了中国云南境内。来接他们的一个中国男人马不停蹄地带着他们乘了两天两夜的火车、一天一夜的汽车来到了浙江宁波,由于语言不通,河氏信紧紧跟着他们。

  据了解,在宁波车站,又有一个等待接他们的中国男人把他们安排在一个小旅店里。一个傍晚过去,阿常不见了,在云南遇到的中国男人说他被中国公安抓去了。接着,河氏信看见这两个中国男人在卫生间里小声地说了一会儿话,预感到自己处境不妙,河氏信心里开始害怕。

  第二天,在云南遇到的那个人也不见了,河氏信跟着宁波遇到的这个人继续乘车,直到一个更陌生地方的美容院。看到美容院两个年轻的小姐,河氏信确信自己被卖到了这里,她用手势示意老板娘自己在生理期内。

  第三天清晨,她趁上厕所的机会,从厕所窗户里爬出去,跑一段走一段,河氏信后来告诉警察:“我走了很多田里的小路,大概走了三、四个小时,看到一个有警徽的房子,我就走了进去……”警察指着地图,第一次离开家的河氏信才知道自己走了这么远。

  根据河氏信的指认,公安机关抓获了被告人陈某,浙江温州永嘉人陈某对自己在宁波汽车北站以人民币5 000元的价格买下河氏信,并带往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打算从事按摩服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0年1月15日,慈溪法院以陈某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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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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