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对夫妇购买假币十八万 换来七年牢狱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宁波一对夫妇购买假币十八万 换来七年牢狱灾
2010年03月02日 20: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3月2日电(何蒋勇 李义山 陈莹)花七、八元钱买一张“百元大钞”,若能侥幸用出去,利润可是翻了几番。抱着这种想法,刘某和李某这对湖南夫妇打起了购买假币的歪主意。近日,这对湖南夫妇换来了牢狱灾。

  2009年8月24日上午,刘某夫妇在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暂住房内和老乡蔡某交易,以8:100的价格向蔡某收购假币10万元。这些假币则是蔡某不久前从深圳以更低的价格买来的。然后,刘某夫妇把这10万元假币连同自己之前在另一个老乡那里购买的8万多假币放在一个黑色袋子里藏匿于家中。

  没想到卖家蔡某其实早已被海曙警方盯上,当天下午便被抓获归案。随后,刘某夫妇试图与蔡某联系,却发现联系不上,于是感觉事态不妙,叮嘱妹妹阳某将黑色袋子转移。果然,当天晚上刘某夫妇也被警方抓获。

  见到哥哥嫂嫂被抓,明知手上的18万钞票是假币,阳某却没有选择投案自首,而是把装着假币的袋子埋到自己暂住房附近的丝瓜地里。纸包不住火,土也掩盖不了假币,案发后,阳某也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海曙检察院提起公诉。

  最后,海曙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夫妇都犯有购买假币罪,刘某还犯了持有假币罪,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蔡某犯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阳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完)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