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零容忍”酒驾 两次醉驾5年内不得再驾驶——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江西“零容忍”酒驾 两次醉驾5年内不得再驾驶
2010年05月19日 21: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5月19日电(刘占昆 李辰璠)江西对酒后驾驶实施“零容忍”态度,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随着夏季和汛期的来临,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也就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努力防止、尽量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5月20日至7月底,江西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活动,建立严格的“一坚决、两限制”制度,即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和限时速、限超载。

  在整治期间,江西交警部门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记12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其中,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交警部门对客车超载、酒驾和超速以“常态化”制度祭出重拳,客车超员两成或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出,司机将被一次性扣完全年的12分,重学交规;若超速达五成以上,则会被直接吊销驾照。(完)

参与互动(0)
【编辑:宋方灿】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