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司法考试却被拒绝发证 女生状告广东省司法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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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司法考试却被拒绝发证 女生状告广东省司法厅
2010年06月05日 13:3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司法考试的题最难,连许多法官都难以应对;司法考试的含金量最高,迈过这“天下第一考”的门槛,就可以有资格成为律师、检察官、法官。

  今天,2010年司法考试的网上报名已经在全国展开,而就在前天,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状告司法考试第一案”:女生马寅娜将广东省司法厅告上法庭,起因是曾经在深圳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小马,却因自己专升本的学历问题,被取消考试成绩。

  此案一出,一时间,质疑司考“学历歧视”、门槛过高的“司法考试改革派”发出强劲声音。

  “学生状告老师”,省司法厅成被告

  据了解,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大三在校生报名参加。但在成绩通过并递交申领资格证相关资料后,各地“专升本”考生约四五百人被告知此次司法考试成绩无效,一批已顺利从事法律工作的考生相继失业。其中也有曾人向法院求助,但都未予立案,唯有当年在深圳参加考试的女生马寅娜,状告广东省司法厅一案,首次得以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立案。该案被称为“状告司考第一案”。

  6月3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马寅娜状告广东省司法厅一案。

  马寅娜本人远在北京,她的律师代其出庭。据了解,小马2009年从深圳大学毕业,是该校“专升本”的学生,在大三的时候参加了2008年9月的司法考试,考分371分,超过了360的分数线。

  2009年,在向深圳市司法局提交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时候,小马却因为“专升本”的身份遭拒绝,而且成绩作废。小马遂向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广东省司法厅授予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先后被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拒绝。

  庭审中,省司法厅出示答辩状称:“我厅不予颁发原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省司法厅认为,“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当同时符合三个要件。其中明确规定,这些考生被界定为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本科生。由于原告的学历属于专科起点本科学历,不属于“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学历,因此不符合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条件。

  而小马一方认为:省司法厅的辩解违反了《高等教育法》,属于错误解读。2008年考试公告仅有“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参加考试”,没有限制专升本的考生参加考试,省司法厅的解释实际是在已经生效的报名条件里,强行加入了其他附加条件。

  广东省司法厅进一步答辩说,小马在报考时隐瞒了“专升本”身份的真实情况,司法部也认定小马有隐瞒:其在填报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学习经历、最高学历”一栏中,未填写本人法律专科学习的经历。

  小马认为这一说法不符合事实,她说自己在2008年参加司法考试报名时,一切填报程序均使用司法部提供的制式表格。在《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中最高学历一栏勾选了法律本科,并无隐瞒,也按要求提交了《2008年大学(学院)在校生证明》。而报名表格并未要求考生在《报名表》及《2008年大学(学院)在校生证明》明确自己的“专升本”本科生身份,因此自己不存在过错。

  目前,该案还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结束后,在北京的马寅娜告诉记者,目前她正处于失业状态,由于在准备驾照考试和今年的司法考试,所以未能来广州出庭。她表示自己的能力达到了要求,但受到了“学历歧视”。此案且不论结果如何,但求能使这个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法官都难考过的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因其规模之庞大、“门槛”之高、通过率最低而被人们誉为当今中国“第一考”。

  “第一考”的含金量很高。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规定: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这四种职业,必须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2年以前,法学专业的硕士、博士生可以直接去法院、检察院工作,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后,想要成为法官、检察官则必须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在法院、检察院工作还没有获得法官、检察官资格的人员想从事这两种职业,也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2年3月下旬,全国第一次司法考试吸引了全国36万多人报考,远远超过2000年律师资格考试22万的参加人数。报名人数突增,缘于公检法人员的加入,由于当年是最后一年允许法律大专学历考生参考,大专生纷纷抢搭了这最后一班车。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多省市的两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司法考试题目的难度之大,让多年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官都感叹难以通过。

  “我手下有个早年进入法院,业务能力非常出色的法官,考试前我放他两个月的假,命令他一定考过,考过就给他提副科级,但他还是考不过。”广州市某基层法院的院领导告诉记者,法官的编制紧缺,许多岗位急待充实优秀的业务骨干作为后备干部。但偏偏一些优秀的法官却又屡试不第,让领导都跟着干着急。

  “考题歪啊”,一位曾经参加过2006年司考的法官告诉记者,也许是为了控制通过率,一些司考的出题思路很有问题。考题不是为考察考生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和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而是刻意设置陷阱,甚至把司法界尚在争议之中的答案和模棱两可答案也放到了试卷中。

  “我法律本科毕业后,在民庭和刑庭工作,做了5年书记员,考了5年才考过。”去年从书记员提为助理审判员的郝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法院规定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才能担任审判员,许多已经实际在法院、检察院一线工作多年的人,“俯身”参加司考,但即使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理论基础,还是通过者少。(刘冠南 沈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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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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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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