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2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针对江苏阜宁县一名学生在校晕倒死亡事件,9月4日晚,江苏阜宁警方发布通报称,任课老师无殴打等体罚学生的行为。
9月2日下午16时50分许,阜宁县师范学校附属学校通榆路校区六年级学生芦某某(男,12岁),在教室上课期间突然晕倒,后被校方送阜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阜宁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阜宁警方4日晚发布通报称,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同班级同学、法医检验,查明任课老师无殴打等体罚学生的行为,芦某某具体死亡原因有待病理检验。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网上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记者 谷华 编辑 乐小敏)
责任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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