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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提供多项优惠措施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医养结合领域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22: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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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9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介绍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介绍,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态势。而目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相对独立,难以满足需求。

  【同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王建军

  我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失能率高,患有慢性病老年人接近1.8亿,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口超过4000万。另外,老年人居家环境或者公共场所不太适老,整个社会需求应该说是刚性的,急需推进医养结合。

  【解说】王建军介绍,国家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推进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不仅要促进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还要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医养结合领域。

  【同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王建军

  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病床和养老床位。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解说】王建军说,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还可以在税费减免、土地供应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同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王建军

  税费优惠方面,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土地供应方面,对使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

  【解说】王建军同时强调,在鼓励发展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将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厘清“医”“养”的支付边界,医保资金只能用于疾病诊治、医疗康复、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内容,不能用于生活照料。

  王世博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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