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2020年8月1日《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颁布实施。根据规定,居民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南宁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但至今,仍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
【解说】日前,南宁市举行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理顺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执法事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落细。会议透露,从12月20号起,南宁市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不按规定投放垃圾将被处罚。
【同期】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监督一科科长 郑立滨
我们计划从12月20日开始至明年3月,首先针对党政机关、学校以及医院等这些公立的机构,来进行垃圾分类执法,明年3月到6月,再对交通枢纽和一些商业体以及个人进行执法。
【解说】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如何推进?12月18日,记者从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获悉,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要成立一支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工作队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主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市场内、住宅区的前端分类投放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同期】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监督一科科长 郑立滨
我们会依法按照相关条例(执行),条例规定是对个人、对单位、对企业都有相应的垃圾分类的责任,我们会按照条例的条款进行处罚,个人(处罚)是200元,企业的话最高(处罚)是到5万元。
【解说】记者了解到,目前,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工作成效显著。截止2020年10月,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6.55%。在住建部2020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通报中,南宁市位居中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第一档。
宁珊 周圆曦 张广权 南宁报道
责任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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