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5名官员被停职
7月10日,记者从广西贺州市委宣传部获悉,当地政府已做出决定,对5名贺江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予以停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办法》,中共贺州市委决定,鉴于平桂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周声宁,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强,黄田镇党委书记杨辉考,国土资源局平桂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莫鼎铭等五人,在此次贺江合面狮段水污染事件中负有对隐患排查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领导责任,予以停职。
据了解,此次污染事件是由于黄田镇的汇威选矿厂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生产铟,造成含镉污水排入河流。
杨陈 广西贺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