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联合研究计划最新一期课题报告《上市公司分类监管研究》建议,对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进行综合分类评级,实行分类监管,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建议。
报告指出,在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达到突出监管重点的目的,对分类评级较高的上市公司,可以少分配一些监管资源;而对分类评级较低、存在重大风险的上市公司,应该通过实施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和更加频繁的督促指导以促进其规范运作、化解风险,以达到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的目的。
报告认为,上市公司分类评价指标应包括公司治理水平、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风险水平、信息披露行为等方面。报告特别指出,对于不注重股东回报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应当在税收、高管薪酬、再融资等各方面采取更有力的监督措施。
报告建议,证券交易所可以上市公司分类评级作为标准,充分评估各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指标和业务经营指标,将上市公司按分类监管等级的要求划分成相应级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市规则等,对各上市公司分派不同的权利和设定不同的义务,如评级结果将决定不同的再融资、信息披露待遇,并作为退市标准之一。(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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