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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机制需要引入司法干预

2011年09月26日 08: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周五上证综指收盘2417点,创下一年多以来的新低。外因有西方债务危机的黑天鹅效应,内因有银根紧缩抗通胀等要素,但核心原因是扩容突飞猛进。

  去年以来,沪深两市首发和增发两项合计募资总额高达14134.497亿元。截至上周末,已有232只新股在今年登陆沪深两市,平均每个交易日上市1.26只新股,如此重负令A股市场除了重心下移别无选择。于是各大媒体都发文诟病A股越穷越生,股民更是唱起了各种版本的股市“长恨歌”。

  但牢骚归牢骚,“超生游击队”仍我行我素照生不误。中国水电还没消停,陕煤股份又接踵而至,接下来又有中国交建上会,哪个都是募资200亿以上的“胖娃佳”。一大堆超生的孩子有娘生无娘养,只有爹(跌)了。

  如何管住A股“超生游击队”?首先要扳正扭曲的重融资轻回报价值体系。在A股的制度设计失误之下,多产多生有功的政绩动力扭曲了市场原有的定位,使A股沦为圈钱市,许多企业只融资不回报。要扳正这一现象就要建立上市公司的强制性分红制度,把上市公司给投资者的回报作为再融资的硬指标,以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市场分配制度,真正落实资本市场的财富效应。同时,应改变原有的供求平衡,市场过热时多发新股,市场过冷时少发或停发新股,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

  扭曲的新股发行价格机制也要扳正。在急功近利的引诱下,创业板的发行“三高”并没有因超生而瘦下来。25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依然高达66倍,实际超募资金平均达到7.5亿元,这些超募资金通过各种手段变相放高利贷、购买地产和违规使用。同时,超生的上市公司无人管教,报表制假、业绩变脸频频曝光。笔者认为,发行制度改革要引入司法干预:一要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二要建立起股民的民事诉讼制度,把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方面的监管纳入司法制衡的轨道;三要尽快推出直接退市制度,发审委、券商、会计师律师等要实行“连坐”负责制,对明目张胆的上市造假、业绩变脸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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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可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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