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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违规大案“搅浑”股市 证监会逐一披露

2012年09月05日 07:4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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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海外投资出现巨亏29亿元;里昂证券出现大规模人员离职……”上述信息被官方证实为子虚乌有。中国证监会3日披露一批近期查获的大案,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近期市场上流传的关于中信证券的一系列负面谣言被澄清。继前一交易日收涨2.94%后,昨天,中信证券在大盘下跌中再次收涨0.57%。

  网络传谣者被一查到底

  证监会查明,“中信证券海外投资出现巨亏29亿元”虚假信息的主要发帖人为29岁的张某。张某是福建南平个体工商户,从2007年开始股票投资,累计投资额为6万到7万元。由于股票投资持续亏损,张某非常不满,听说今年多家证券公司亏损,“便拣最大的证券公司编造了亏损信息”,并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13时48分在东方财富网股吧发布。

  还有一则“中信证券海外投资亏损29亿元,王东明被带走”的发帖人陈某,就职于浙江某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虚假信息是陈某根据其QQ群内的聊天内容编辑加工而成,并通过微博发布。

  “里昂证券出现大规模人员离职”虚假信息的主要发帖人为曹某,他就职于某财经网站。今年8月14日下午13时07分,曹某通过微博发布了虚假信息。曹某称,他发布微博的动机为8月13日看到中信A股大跌,“出于财经媒体记者的本能,对该事件进行核实,在采访过程中针对公司整合、人员是否流失等问题进行询问后,将猜测性的信息对外发布。”

  证监会表示,上述人员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记者查询《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相关责任人可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借上市辅导谋利被终身禁入

  券商人员在帮助企业上市的过程中谋利,可谓知法犯法。证监会发现,国信证券原投资银行部工作人员李绍武,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通过妻子邱某、岳母冯某等的名义,持有或买卖其股票。合计获利1021.6万元。

  经查,2001年3月开始,国信证券对洛阳轴研科技公司进行上市辅导,李绍武为辅导人员。李绍武在得知轴研科技将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介绍本人控制的深圳昕利科技以发起人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认购65万股轴研科技股份。2005年5月,轴研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昕利科技持有的上述股份进行登记,至2007年3月5日全部卖出。

  此外,2001年起,李绍武利用其在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的职务便利,还在对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通过其家人买卖股票。

  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李绍武违法所得1021.6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后果严重,证监会决定:认定李绍武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内幕交易案多为“夫妻店”

  证监会同时披露了4起内幕交易案,相关当事人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数万元不等罚款,或者被罚市场禁入。

  第一个案子中,时任新日投资董事长的肖家守,作为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意识不强泄露了信息。其妻子朱莉丽从其丈夫肖家守处得知新日投资收购宁夏恒力股权的信息后,随后向本人证券账户转入资金,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累计买入“宁夏恒力”股票36万余股,成交金额269万余元,实际获利13万余元。

  在上述案子中,同样作为新日投资自然人股东的肖传健,从股东小组处得知新日投资要收购宁夏恒力的信息,也告诉其妻子周晓丹。周晓丹知悉内幕信息后,立即筹集资金,动用本人及借用的证券账户,短时间内大量买入“宁夏恒力”股票89万余股,成交金额700万余元,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短期内卖出,实际获利75万余元。

  此外,证监会同时查处了瀚宇投资利用内幕交易及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董事沈少玲一案;张涛等人作为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案等。记者发现,证监会此次披露的案件中,丈夫知悉内幕信息,妻子借机获利的情况较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参与并购重组活动的大股东,如果其高管人员内幕信息保密意识不强,很容易向身边亲友泄露内幕信息从而引发内幕交易,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公平权益,也影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顺利进行。作为业内人士须严于律己,如果知法犯法,违背商业信赖原则,理应受到法律惩处。记者 窦红梅

【编辑: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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