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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光电信息披露不实 证监会处罚公司高管

2013年03月15日 13:06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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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时任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凯、副总经理田斌、监事范群华、财务总监钟家惠等人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2009年10月15日,方向光电子公司鸿翔机械与成都沐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鸿翔机械将其控制的金鸿曲轴100%股权转让给成都沐和。2009年12月2日,金鸿曲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但是,以上股权转让事项,方向光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方向光电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了鸿翔机械于2010年5月31日将其子公司金鸿曲轴转让给成都沐和的情况,所披露的时间与实际转让时间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鸿翔机械将金鸿曲轴股权转让给成都沐和后,仍实际控制金鸿曲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方向光电应将金鸿曲轴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方向光电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并未将金鸿曲轴2010年6月至12月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范围,造成方向光电当期营业收入少计2432.22万元,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认定,方向光电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凯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田斌、范群华、钟家惠给予警告。

  记者 朱宝琛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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