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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扩容细则出台在即 敲定两种交易方式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6月20日 10:47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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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随时可能获批实施,交易细则也在紧锣密鼓审定中,出台在即。”6月19日,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培训会上传出此消息。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已达到212家,挂牌公司总股本已经达到60亿股。其中,中关村科技园区挂牌企业达182家、上海张江高新区有11家企业挂牌、武汉东湖高新区有10家企业挂牌、天津滨海高新区有9家企业挂牌。

  可自主切换交易方式

  近期,随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容方案上报国务院,各地国家高新区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备战试点扩容。与此同时,主办券商、拟挂牌企业以及投资者也密切关注全国股转系统交易规则的安排。

  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全国股转系统将采取多元化交易制度安排,采用两种交易方式,一是协议转让交易方式,二是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对于挂牌企业来说,可以选择协议转让方式,也可以选择做市商的交易方式,这由企业和做市商来协商确定。”

  “挂牌企业刚进入股转系统时采用一种转让方式,过一段时间,也可以切换交易方式,但是在同一时间,一家公司只能选择一种交易方式。”上述人士强调。

  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使建立做市商制度成为可能,积极推动并加快实施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服务,可以为中小企业市场化的收购兼并合理定价,为常态化的股份转让提供企业价值发现功能。”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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