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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上市当年利润下滑73% 俩保荐人再遭监管

2013年07月24日 08:2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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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新股上市后业绩即变脸的情况,监管层对中介机构的处罚毫不手软。证监会网站近日发布保荐人处罚公告显示,因百隆东方上市当年业绩下滑,中信证券两位保荐人遭停工6个月的处罚,而由其保荐的其他项目或将受到影响。

    中信俩保荐人再遭监管

    证监会处罚通知显示,百隆东方2012年6月12日在主板上市,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73%。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张宁、刘顺明采取6个月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两位保荐人因百隆东方收到的第二次监管函。就在2012年11月份,证监会曾就百隆东方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存在会后事项落实方面未能勤勉尽责,以及未能及时督促发行人揭示业绩下滑风险的行为,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66条、68条,对中信证券出具了警示函,对保荐代表人张宁、刘顺明采取了3个月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而此次针对百隆东方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情况,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再次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在审保荐项目或受阻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IPO在审企业信息表显示,在排队企业当中,拟登陆创业板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为刘顺明。截至目前的审核状态依然为“初审中”另据证监会披露的信用监管信息显示,证监会决定在6个月内暂不受理其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因此,由刘顺明保荐的项目或受阻。

    证监会方面表示,将继续强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依法严格查处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中介机构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依法尽职履责,勤勉尽责执业,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敖晓波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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