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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夫律师出国 *ST九龙董事会移交受阻

2013年09月06日 13:29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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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九龙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交接工作因为李勤夫律师严义明出国而受阻。公告同时表示,李勤夫起诉上海市工商局一案已被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

  交接不畅

  公告指出,2013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李勤夫的委托律师严义明发出《关于<办理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移交工作的通知函>的回函》,要求原董事会董事代表及受托律师于2013年9月4日之前在东方大厦4楼移交九龙山上市公司的印鉴、证照等重要资料,在2013年10月20日之前移交其他资产、文件、合同、资料、印鉴、证照等。

  但交接工作并不顺利。时隔3天之后的9月2日,严义明律师电子邮件回复称,因其个人2013年9月1日至9月5日期间不在国内,无法按照来函指定日期办理交接事宜,待其回国之后再确定交接日期。

  新董事会方面当日迅速回应表示,为了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转,需要办理印鉴、证照等重要资料的移交,不能因为严义明律师在国外而使上市公司停止运转,为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保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维护股票交易市场的稳定,请李勤夫和严义明律师协调指定其他律师处理相关移交事宜。

  9月3日,严义明律师邮件回复称,本人系正常工作出差,时间为9月1日至5日。在收到通知函之前,新董事会方面也未事前沟通。只能等到他回国后再确认交接事宜。

  早在7月24日,*ST九龙就收到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监管意见函,明确要求陈文理方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原董事会应配合做好移交等相关工作。直到8月19日,*ST九龙才表示,公司收到严义明方面发来的电子邮件,李勤夫及原公司董事会愿意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前,配合公司新董事会做好公司印鉴、营业执照、资产等移交工作。但根据8月30日*ST九龙半年报,新董事会表示,报告期内新董事会未能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目前公司原董事会尚未完成移交。

  在收到上海证监局监管意见函一个月后的8月23日,*ST九龙公告称,原董事会已向新董事会移交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和IC卡、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ST九龙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现已领取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陈文理,即公司董事长,公司已对新董事会董事进行工商备案。但原董事会依然尚未将公司财务资料移交给新董事会。

  再生波澜

  不过,在*ST九龙法定代表人变更方面再生波澜。尽管原董事长李勤夫已经同意交出*ST九龙控制权,但由于不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ST九龙做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定,李勤夫已在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市工商局。根据*ST九龙今日公布的最新进展,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勤夫认为,上海市工商局在明知变更决议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仍然核准*ST九龙法人代表变更的行为违法,要求法院撤销上海市工商局所做出的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决定。

  据了解,李勤夫此前多次通过说明函等方式告知上海市工商局变更决议存在争议,并希望暂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核准。李勤夫委托律师严义明曾表示,选出以陈文理为董事长的股东大会是有争议的,在法院判决出来之前,不宜做变更登记。 □本报记者 王小伟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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