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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公司法和证券法应联动修改

2013年09月16日 13:24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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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前举行的“2013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提出,《公司法》和《证券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两部法律的修改势在必行。

  王利明指出,《公司法》和《证券法》2005年同步修订至今已有8年,已经滞后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深化改革需求。法律的修改,要敢于积极回应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有助于保护产权、鼓励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王利明建议两部法律联动修改,仅修改一部可能导致两部法律无法协调一致,也会使实践中的效果大打折扣。

  本报讯(记者梁捷)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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