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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案投资者索赔之困:被架空的维权

2013年09月16日 18:2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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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9月16日消息(记者丁玲娜 田野)据经济之声报道,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事件发生距今(17日)刚刚一个月,事件中受损投资者的赔偿问题,一个月来热度逐渐升高。证监会曾明确表态,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舆论一直看好诉讼结果,但投资者索赔正面临着重重困境。

  北京的股民王先生,把日历翻到今天这一页时,心情格外沉重,在光大证券一个月前发生的异常交易事件中,他损失了二十多万元。这31天中,王先生一直在为自己的权益奔走,却没有看到太大的希望,现实让他深感无奈。

  王先生: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起关于投资者通过起诉获得赔偿的成功案例。

  一个月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个城市的股民都在纷纷准备起诉索赔,多位律师初步推算,索赔和诉讼金额可能超过150亿元。

  但赔付能不能到位?受损股民及其委托的律师们都不太乐观。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说,内幕交易的民事索赔缺乏法律依据。

  宋一欣: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没有出来,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讲话,怎么赔?什么标准?法院最后判决结果说我没有法律依据判投资者败讼。

  此外,我国目前没有“集团诉讼”,如果每个利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单独诉讼,是一种效率极低的行为,宋一欣说:

  宋一欣:中国目前缺失美国式的集团诉讼或者德国式的示范诉讼,按照我们现在的体制,一个人、一个人去法院诉讼,法院要累死了。

  缺少相应的司法解释,没有高效率的诉讼体制,这只是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受损投资者维权面临的第一道门槛。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还有很多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制约投资者维权。

  梁先生虽然是身经百战的老股民,可当他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时,并不是底气十足。

  梁先生:听说在法律上面这样的维权还有一些障碍,有的是空白,有的是一些条款的不合理。我不是很懂法律,就委托律师代我办。

  河北攻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洪增介绍,不少中小投资者都是老年人,财经知识和法律知识有限,然而一旦都交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取证的难度很大。

  薛洪增:在赔偿案件里面,取证,因为好多数据在证券公司在银行在集团公司在交易所,这个数据我们律师都取不了。

  也有人呼吁尽早把光大证券案件索赔的各种纠纷,移交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但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也收效甚微,如果案件移送到不同地方,很可能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杨兆全:很多案件移送到地方以后能够大事化小,很多上市公司在当地还是很有影响力的,当地的公安机关,也是在受影响的范围之内。

  截止到案发后的一个月时间里,十几位业界律师发起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受害人全国律师维权团”,已经收到300份左右的诉讼请求。此前,有9成网友表示坚决要求光大证券做出赔偿。

  索赔的民意高涨,但光大证券始终没有正面回应,这不禁引发疑问:光大证券案的受害者索赔为什么如此艰难?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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