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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IPO注册制可采取渐进式改革路径

2013年09月27日 13:17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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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发行要过渡到注册制,这无疑是IPO改革迈出的实质一步,是IPO彻底的市场化,也是IPO改革的终极目标,在此改革预期下,中国股市的格局会发生深刻变化。”针对近日市场比较关注的IPO注册制的话题,国信证券总裁助理何诚颖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可采用渐进式的改革路径,先小范围试行注册制,然后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近日,有消息称,证监会召集部分券商高层人士和学者,针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的具体问题召开小范围闭门会议。此次闭门会议传出的最大亮点是,证监会首次提出2015年要过渡到注册制;同时承诺,自企业开始报材料后,三个月内给予答复。

  何诚颖指出,在注册制下,发行人的权利是自然取得,无需管理层的特别授权;监管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审核机构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强调事后控制,这样避免了政府对证券发行的不当干预,把证券发行更多交由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选择。

  虽然注册制给所有希望进入证券市场的公司以公平自由竞争的机会,但是,“注册制不意味着放松审查。”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注册制在节奏和门槛方面虽有所变化,但审查会更趋严格和仔细,并非像有些意见认为的仅是简单备案。

  李大霄认为,注册制的实施需要市场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融资者和投资者利益平衡;二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利益平衡。“条件具备之后推出更为稳妥。”他表示,注册制不会一下子放开,应该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何诚颖建议,可以采用渐进式的改革路径,对于规模较小、筹资额不大的企业(例如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率先实行注册制;对于规模较大、筹资额较大的企业实行核准制。待运行状况趋于稳定、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时,最终完全过渡到注册制。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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