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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保荐人新规半年过渡期 中资投行急挖人加快IPO

2013年10月12日 08:14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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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上有两家中资投行在挖人,开出的年薪都在百万以上,希望从德银、瑞银、高盛等外资投行寻觅有中国内地背景及华尔街工作经验的人才。”深圳一位金融猎头周兵(化名)向《金证券》记者表示,现在港股IPO重新活跃起来,部分中资投行已经开始暗中充实团队。

  从外资投行挖人

  “香港上市公司中,内地企业几乎占了一半。现在A股市场停发新股,不少内地企业都想转到港股,这正是中资券商投行部拓展的好时机。”周兵对《金证券》记者直言,因为多数中资券商都想向国际化投行转型,所以挖人时主要面向知名的外资投行。

  “香港的中资券商投行部基本算是小而精。这些投行的规模都不大,注册保荐人多则四五人,少则两个人。”周兵表示。

  为什么保持小身材?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为境外IPO服务的李忠轩律师向《金证券》记者表示,“在中国香港,美资、欧资、中资等投行之间竞争激烈,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各家投行都不会大规模扩张。”

  “对券商而言,港股和A股IPO保荐收入差不多,甚至港股的承销费率还要低一些。”李忠轩透露,在香港IPO保荐收费中,前期保荐费用在200万到300万港币之间,承销费率则为募资总额的3%-3.5%左右。

  保荐人新规加速IPO

  自今年10月1日起,香港保荐人新规正式生效。香港保荐人面临的法律责任,将远超过内地同行。

  根据新规,上市保荐人尽职调查若不达标,即可能面临刑事起诉,最高可判入狱三年及罚款70万港元。“新规可能会导致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增加,因为保荐人在做尽职调查时,不得不增加深度和工作量,从而提高保荐费用。”李忠轩律师对《金证券》记者预测。

  有业内人士透露,香港保荐人新规于10月1日正式生效,但给予半年过渡期,不少香港投行加紧动作,欲将手中项目尽早申报。记者 陈岩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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