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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监管指引 上市公司不履行承诺将受罚

2014年01月03日 21: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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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证监会今天(3日)发布承诺履行行为监管指引,严厉打击上市公司失信行为。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本身的承诺履行行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在此前的清理和检查中,发现很多公司存在承诺没有履行的情况。

  张晓军:有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有的已经超期多年,有的甚至已经明确无法履行。有较多承诺事项没有明确的履约期限,例如大股东承诺合适时机、尽快、时机成熟时注入相关资产等,这些承诺事项长期得不到履行,甚至存在恶意拖延、逃避承诺义务等现象。

  此次发布的《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和关联方承诺事项应满足的标准,包括明确的履约时限等,并且要求已经发布的承诺也要在6个月内予以规范,超期不规范将被视为不履行承诺。

  张晓军:本《指引》实施后,凡不履行承诺的主体,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审慎审核甚至不予核准承诺相关方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等。

  另外,去年以来互联网基金等金融产品销售如火如荼,但过度关注高收益的宣传往往使得普通投资者忽视风险。针对部分网站挂出互联网基金销售广告并承诺收益的违规现象,证监会表示将采取措施规范。

  张晓军: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销售机构不得以高收益无风险等宣传方式误导投资者。浙江局已经对有关网站已经做出限期整改等监管要求。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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