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大智慧股票交易出现异常 公司表示不存信批违规

2014年02月08日 09:59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见习记者 李正

  2月7日晚间,大智慧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简称:大智慧,股票代码:601519)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1月29日、2014年1月30日、2014年2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必要的核实,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2014年1月30日发布《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5),在此之后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上市以来进行了一系列的并购,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领域的并购机会,并视情况变化而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相关的并购。公司将会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除公司收购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李正)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