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调查10余起内幕交易 称严打新股发行操纵
自IPO重启以来,已经有40余家公司粉墨登场,针对连日来频繁出现的新股首日交易出现“秒停”现象,市场人士质疑,秒停虽然避免了首日爆炒的现象,但也有可能出现操纵股价的行为。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暂未发行幕后操纵行为,一旦出现,将严肃处理。
京华时报记者敖晓波
□新股“秒停”
未发现幕后操纵行为
近期一些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结束后即出现“秒停”现象。针对市场关于有可能出现操纵股价行为的质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表示,为避免新股首日爆炒,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交易机制、市场监察等方面采取了必要的限制措施,以防范新股炒作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从实施效果上看,有关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新股上市首日爆炒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新股上市初期股价走势也较为平稳。
张晓军表示,近期一些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结束后即出现“秒停”现象,交易时间较为短暂,但多数新股还是维持了较高的换手率水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交易时间的长短和股价是否存在操纵并无直接和必然的关系。市场操纵行为一直是证监会重点打击的违规行为之一。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新股上市初期的异常交易行为,一直进行持续密切监控,并未发现明显的操纵行为。今后一旦发现涉嫌股价操纵行为,将严格查处。
□新股定价
抽查已经基本完成
新股重启以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一出台便遇到了一些问题,市场也由此产生了巨大的争议,发行乱象丛生、上市三高等问题犹存。于是,证监会统一部署,组织力量对新股发行过程开展了核查,于今年1月15日晚间公布新股发行定价过程抽查第一批名单。其中涉及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透露,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己基本完成,证监会将对整体情况进行汇总和评估后,将处理结果对外发布。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细化相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审企业和新申报企业的审核工作。研究优化现有审核流程。
□暂缓发行
4公司仍处暂缓状态
自1月10日,拟登陆创业板的江苏奥赛康因发行规模过大、老股东套现过多而被暂缓发行开始,其间先后有9家公司宣布暂缓发行,后有5家重新启动发行程序。在早前宣布暂缓新股发行的4家公司中,晶方科技于1月23日已恢复发行,并于2月10日登陆资本市场,成为马年首只上市的新股,该股上市后便不断上演连续涨停的好戏。
相比之下,奥赛康、慈铭股份与太平洋石英3家公司却没那么幸运。据证监会表态,3家公司目前仍处在暂缓发行状态。此外,因出现媒体质疑事项,宏良股份于1月18日暂缓发行。
□基金违规
调查10余起内幕交易
近期,证监会对有关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进行了调查,特别是IPO重启之后,在本周还爆出了多家基金公司违规炒新的事件。2月11日,“N海天”(603288)上市交易,上交所在监控中发现,部分基金管理公司账户尾盘买入该股数量超过了流通量的千分之一,违反了上交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
针对事件的相关进展,证监会昨天表示,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侵害了基金持有人利益,严重损害市场“三公”原则和基金行业的公信力,一直是证监会的查处和打击重点。
去年起,证监会针对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启动调查10多起。近期调查结果陆续出来,有部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热点回应
正核实日信资管合规性
近日,媒体报道日信证券“楚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关合规性问题,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称,已经关注并要求相关证监局进行了解、核实,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督促所有证券公司加强合规风控管理,确保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全面、准确地披露产品特点、投资方向和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配合制定金融监管规则
近期有媒体报道,央行正在牵头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规定,银监会、证监会配合。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发展互联网金融,有利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证监会总体持支持态度。
目前,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需要加以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应遵守现行金融监管的基本规则;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点,需要对其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监管安排。证监会将与有关部门互相配合,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规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募资投向须符合产业政策
近年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对于市场关心的“IPO审核时是否会考虑行业因素”等问题,证监会表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准则要求发行人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等,并要求披露发行人产品或技术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证监会表示,除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外,证监会在首次公开发行审核中,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发展动向,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针对传统产业集中的主板企业审核过程中,证监会一直就发行人产业政策的合法性、技改项目的可行性及募投项目批文的合规性征求发改委意见,对于募集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