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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正蓄势突围

2014年02月17日 11:22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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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芸芸/制表 吴比较/制图

  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多年来,中国券商对资产证券化业务若即若离,不过,这种情况正在改变。证券时报记者日前获悉,2012年以来超过8家券商获批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其中部分券商借集合、定向等形式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而截至2月10日,证监会在审的券商资产证券化项目已达37只,其中去年11月份以来的申报项目达26只,占比高达70%。今年券商申报的热情度依然不减。

  应收账款模式受鼓励

  2012年开始,中信证券发行华侨城欢乐谷门票收益权收益凭证,拉开了本轮券商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序幕。

  中国证监会在2013年3月颁布实施《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提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券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载体,明确券商资产证券化在基础资产类别、产品结构、监管方式等诸多重要环节,标志着券商资产证券化结束试点走向常规化。

  现阶段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尚需证监会审批。证券时报记者多方了解,截至目前,2012年以来,证监会已批准中信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齐鲁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广发证券等证券公司的专项资产证券化计划。

  其中东证-阿里小贷作为券商资产证券化的代表,受到行业的广泛关注。东证资管联席总裁任莉表示,截至去年12月底,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已成功发行5期,募集资金规模25亿元。

  中国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截至2月10日,在审的券商资产证券化项目达37只,其中去年11月份以来的申报项目达26只,占比高达70%。今年券商申报的热情度依然不减,1月份申报项目数量8只。

  去年初,监管层曾表示,中国目前至少有三项资产可以进行证券化业务,分别为信贷资产、企业资产和不动产。

  本轮券商资产证券化热潮初期,券商资产证券化申报项目多集中于单一基础资产,如BT(建设移交)项目。一度因此类项目涉及地方融资平台的信用融资而审批较为缓慢。去年底,随着浦发集团BT项目和吉林城建BT项目的获批,部分业内人士称,审计署摸底政府性债务风险后得出的“总体可控”结论,或许是此类项目获批的一个原因。

  而信贷资产项目则存在一定现实障碍。通常风险可控性和充足流动性是传统小贷公司的两大短板,加之通常涉及小贷公司的产品设计较为复杂,监管层并不鼓励。

  齐鲁证券一位人士认为,东证-阿里小贷的资产证券化模式同时依托大数据及个性化增信措施、对违约客户可能采取的关店措施等因素,解决了小贷公司最大短板——风控问题,该产品的独特性难以复制。

  与此同时,华侨城门票之后基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批相对缓慢。据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部分自然景观中包括文物和其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以及法规限制,现阶段大规模铺开的可能性很小。

  证券时报记者发现,今年券商申报的专项项目中以应收账款为主,申报比例超过60%。据多位券商资管业务人士透露,监管层去年底鼓励应收账款为主的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相对而言,应收账款的法律基础更完备一些,资产更清晰简洁,便于操作。”上海一家大型券商资管负责人表示。

  另辟两种模式

  部分券商另辟蹊径——选择不需要审批的集合形式和定向模式。据了解,此类模式因集合计划投资对象的规定限制,通常通过信托公司和基金子公司过桥,资产证券化设计采用“双SPV(特殊目的机构)”制度。

  广发证券相关人士称,只要符合资产证券化的现金流特点,任何SPV结构都能实现资产证券化。去年11月,广发证券恒进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深交所挂牌。此款产品为集合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的双SPV交易结构,提出了MABS的概念——即市场化资产证券化。

  一家大型上市券商资管负责人表示,MABS在本质上与经典形式的资产证券化并无太大区别,这种模式的实现只需备案的产品载体和产品结构。在未来的转让市场中,券商集合份额更可以进行质押回购,并通过引入做市商增强转让市场的活跃度,体现券商的资本中介功能。

  根据多家券商反馈,通过集合形式进行的资产证券化,目前存在一定的销售困难。大集合产品取消之后,集合计划的资金门槛提高至100万元,很多以散户为主的销售效果不太理想。

  与此同时,少数券商还通过定向计划参与资产证券化。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深圳一家中型券商近期与银行合作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券商担任产品顾问设计分层类产品,并开展部分销售工作,最终获得财务顾问收入和销售收入。

  项目管理初期收入不高

  目前券商对资管证券化业务摩拳擦掌,然而资产证券化产品推出初期带给券商的收入并不高。据平安证券一位相关业务人士表示, 专项计划的参与链条较长,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加之目前已经审批的样本较少,费率通常不高,“也就是在1%。~5%。的区间。”

  相对而言,券商从集合形式资产证券化产品初期获得的收入可能更高。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通常集合产品的管理费在2%。~5%。,如广发证券恒进1号管理费为0.25%。/年;但集合形式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管理可以提取业绩报酬,可以为优秀管理人带来额外收入。而券商从定向模式产品获得的收入则依靠与合作方的谈判而定,通常财务顾问收入和销售费用不会太高。

  此外,资产证券化一旦进入做市商环节,券商还可据此获得做市商业务收入、自营投资收入等收入。中信证券一董事总经理称,“如果管理得当,资产证券化所赚的差价非常可观,这也是海外大型投行的一块重要收入。在初期,赚取上千万并不是很难。”

  尽管券商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充满憧憬,但多位券商资管负责人仍表示,目前业务所遇到的最大瓶颈是专业人才极度缺乏,继而导致业务专业水平和销售水平均不太理想。

  安信证券一位资管人士表示,目前除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少数公司专业能力相对突出之外,其他券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人才队伍较为薄弱。

  “毕竟资产证券化还没有开始赚钱,属于一个战略布局。现在券商行情不好,很多公司不愿意支付较高的人力成本。一般上报项目的券商专注于资产证券化的人员也就3~5人,专属团队能达到10个人已经算公司比较重视了。”上海一家大型上市券商资管负责人表示。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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